大鮭魚回來了!海外資金匯回專法上路未滿月 申請匯回資金7億多元

海外資金匯回專法上路還未滿月,就已經有大鮭魚申請回臺。(圖/pixabay)

記者吳靜君臺北報導

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課稅條例》,俗稱境外資金專法自8月15日上路以來,臺北國稅局中區國稅局已經陸續繳出成績,中區國稅局申請案件有2案、臺北國稅局則有1案,最大筆的資金匯回則高達4億元。

隨着中美貿易戰持續延燒、以及全球反避稅的趨勢,在外多年的臺商都有回臺投資的需要,境外資金專法就是給臺商一臺回家的路,專法實施的時間有2年,第一年的優惠稅率爲8%、第二年爲10%,如果實質投資,稅率可以減半爲4%、5%。而匯回的資金必須在專戶當中5年,至第6年開始才能分年提取1/3。

根據財政部估計,專法上路之後,低推估匯回資金每年大約1333億元、中推估爲4272億元、高推估則高達8907億元資金匯回,也就是說,實施兩年最多可引發1.7兆元的資金回臺。

而專法是8月15日上路,中區就有2案捷報,其一件是個人申請匯回資金大約是數千萬元;另一案是一家上市公司申請人預計1年內自其具重大控制力影響力之境外轉投資事業獲配並分批匯迴轉投資收益合計4億餘元,用來支應臺灣母公司擴建廠房及購置設備所需資金。

中區國稅局表示,上市公司案已經是7月時即已經向國稅局諮詢有關資金匯回條例及產創條例相關規定,經雙方密切聯繫之後,該上市公司遂決定遞件申請。

臺北國稅局也有一件企業匯回的案件,匯回的資金規模約3億元,是國內大型產業龍頭,初步來看是要進行實質投資,也享受租稅減半的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