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車汰舊、買新 可減徵貨物稅
無論先買新車、再報廢舊車,或先報廢舊車、再買新車,只要在2017年8月18日至2026年12月31日間完成汰舊及換新即可申請退稅,符合條件者,得檢附證明文件洽新車經銷商轉請新車整車或底盤產製廠商(或進口商),向所在地國稅局(或進口地海關)提出申請,申請期限以「舊車回收日」、「舊車車籍報廢異動登記日」及「新車新領牌照登記日」等三個日期的「最後完成日」次日起算六個月內提出。
舉例來說,甲公司因業務需求於2021年購買新大貨車一輛並於同年3月17日完成新領牌照登記,暫無汰舊其他大貨車計劃。之後2023年該公司持有的2期老舊大貨車已屆耐用年限,遂將其報廢,於2023年5月23日完成舊車車體回收、2023年5月24日辦理車籍報廢異動登記報廢程序。
甲公司因在2017年8月18日至2026年12月31日間完成購買及報廢大型車,其2021年購買的新大貨車可減徵貨物稅,應於汰舊換新最後完成日2023年5月24日次日起算六個月內(即2023年11月24日前)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