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直商業區違法做住宅挨罰10萬不繳 執行官出這招立馬繳清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林姓婦人在北市大直地區擁有房產,因地屬商業區,違反使用規定遭裁罰10萬元,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臺北分署執行,臺北分署上月發現林婦打算將房產轉售脫手,立即查封房產,林婦7日主動赴臺北分署繳清10萬元罰鍰。

近年臺北大直地區吸引多家財團及建商獵地,投資興建豪宅、商辦、商場與5星,但有建商明知部分地段屬於商業區,利用商業區之高容積率,興建出售建物作爲住宅使用,不符居住正義原則,北市已查獲上千起案件,並依法裁罰且陸續移送行政執行署執行。

臺北分署表示,林婦是北市中山區大彎北段某房屋所有權人,由於建物坐落之土地使用分區爲商業區,依北市府2016年11月間公告實施之都市計劃案,僅能供一般商業使用、供商業購物中心及供觀光旅館使用,不得做住宅使用。

但林婦卻利用商業區之高容積率,將建物作爲住宅使用,不符居住正義原則。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人員現場履勘發現後,依《都市計劃法》裁處罰鍰10萬元,並於今年4月移送臺北分署執行

臺北分署受理後,即調查林婦名下之財產及所得,上月間發現林婦欲將該房屋轉售,臺北分署立即發函地政事務所查封。林婦懾於臺北分署火速執行之決心,7日繳清1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