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北韓載無煙煤賣越南 臺籍商人遭聲押!前法官也涉案
▲臺北地檢署偵辦高洋公司租用貨輪至北韓載運無煙煤案,將負責人江衡聲押禁見。(圖/資料照)
律岡聯合企業公司負責人江衡被控違反《資恐防制法》,透過大陸人士租下貨輪,前往北韓南浦港載運無煙煤至越南販售圖利,目前江男遭檢方聲押禁見,另2名員工則是各10萬元交保。令人震驚的是,江男的父親還是前高等法院法官江國華,也遭列被告,尚未到案。
檢調在28日發動搜索,並傳喚江衡等共8人到案說明。檢調發現,江衡涉嫌在2017年8月起,透過大陸籍人士,租用貨輪至北韓南浦港載送無煙煤,共4萬多噸,價值超過300萬美金。
貨輪的目的地則是前往越南,但並未進入越南領土,而是在外海卸貨轉售,不過此舉已違反聯合國安全理事會對北韓的禁運制裁。爲了躲避查緝,貨輪不僅關閉衛星定位,江衡更涉及以購買不實產地證明、僞造航海日誌等方式規避追查。
至於江衡的父親,前高等法院法官江國華部分,檢調持續追查其涉入情況,但江國華因病住院未到案,檢方將擇期傳喚開庭,全案朝違反《資恐防制法》、僞造文書等罪嫌偵辦。
違反聯合國安理會制裁的案件,在臺灣已不是第一件。去年10月,臺籍高洋漁業公司承租的香港籍貨輪「方向永嘉號」,因涉嫌違反聯合國禁令運送石油至北韓,負責人陳世憲遭到高雄地檢署傳喚,並被依涉嫌僞造文書等罪,150萬元交保候傳,法務部也因此依反恐制裁機制,凍結陳世憲及其公司之資產。陳世憲則是否認賣油給北韓,僅坦承出口報關不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