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佳華偷拍女設計師裙底 判決結果出爐
▲鄧佳華先前偷拍女設計師,因而被起訴。(圖/資料照)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29歲網紅鄧佳華2023年在某間髮廊任職,沒想到竟持手機偷拍女設計師的裙底,侵犯了女設計師的隱私。桃園地院審理後,依照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鄧男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鄧佳華2023年間與受害的女設計師是同事關係,同年9月某天的晚間,他突然拿出手機,朝着女設計師的下半身衣物偷拍。女設計師發現以後,立即要求鄧刪除影像,並且報警處理。
事後鄧佳華在警詢的過程中,坦承了全部犯罪事實,且工作地點的監視器畫面,清楚拍下了鄧佳華偷拍的動作,女設計師也供稱,並無同意鄧佳華拍攝裙底。
不過,雖然鄧佳華在警詢時坦白犯行,但後來又跟網紅「吃屎哥」合作,拍攝了偷拍女設計師過程的惡搞影片,以此謀求社會大衆關注。
桃園地院法官審酌後認定,雖然鄧佳華坦承犯行,但鄧男2019年間就曾趁着外出拍片的機會,觸碰另一名受害女子的隱私部位,因而被判刑確定,物化女性、不尊重女性的觀念亟待矯正。
此外,鄧佳華在案件偵查中,還拍攝惡搞影片,法官認定欠缺同理心、彰明犯後並未真正反省己身,最終依照無故攝錄他人性影像罪,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