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樂團「暴君」前主唱供毒害死女友人 和解獲緩刑
「暴君」前主唱蕭逸供毒害命,遭依轉讓禁藥罪判刑2年,緩刑5年。(資料照,黃捷攝)
前地下樂團「暴君」主唱蕭逸,前年提供許姓女友人搖頭丸害命,遭依轉讓禁藥罪起訴,臺灣高等法院考量他承諾賠償545萬元,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並數度表示悔悟,將他判刑2年,宣告緩刑5年。可上訴。
檢方起訴指出,蕭逸2018年3月18日晚上邀許女到住處,並提供搖頭丸,未料許女施用後發狂、全身抽搐,蕭逸見狀報警,並將搖頭丸衝進馬桶,許女送醫急救後仍死亡。
一、二審認爲,蕭男知悉PMA 、PMMA 具有成癮性、濫用性,非但足以殘害人體之身心健康,且多有施用致死之案例,而易滋生相關犯罪問題,爲國家嚴格查禁之違禁物,仍無視於政府所推動之禁毒政策,恣意轉讓禁藥予被害人施用。
合議庭表示,蕭的行爲導致被害人因多重化學藥物中毒死亡,釀成無可彌補之傷慟,所爲實應非難,惟念及被告於犯後終知坦承犯行,並數度表示悔悟抱歉之意,且已與告訴人達成和解,,判刑2年並給予緩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