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死傷年增5成! 交通部半年內修法:18歲才能騎

電動自行車修法納管預計半年提出修法草案。(圖/CFP)

記者胡順惠臺北報導

全臺有超過37萬輛的合格電動自行車,不過肇事事件卻逐年上升,去年肇事事故達2330件,比前年暴增54.5%,成爲馬路上「交通死角」,多名立委提案要求納管、嚴懲。交通部政次王國材表示,將在半年內提出電動自行車領牌納管的修法草案。

電動自行車的外型、操作與一般機車相似,法規將其列爲「慢車」,因此比照自行車並不需要考取駕照,也沒有騎乘年齡限制、戴安全帽規定警政署統計,電動自行車肇事事故件數從106年1508件增加到107年的2330件,死亡人數從3人增爲10人,受傷人數則從2163人增爲3292人。

針對電動自行車屢見違規情形,立法院交通委員會18日開會討論。立委鄭寶清表示,騎乘電動自行車不需考照、領牌,改裝後速度又跟機車差不多,除非發生車禍,否則很難取締,要求電動自行車應該比照一般機車領牌照

交通部迴應,目前內部已經大致敲定,未來電動自行車除了要領牌、納保險、戴安全帽,騎乘年齡也規定要年滿18歲。另外,車輛違規改裝則會訂定專屬罰則,相關方案會配合立委提案修法時,作爲政府部門對案

王國材指出,交通部將修正相關法規,限制電動自行車違規改裝行爲,未來如果業者販售未經審驗的電動自行車,3年內不可以再申請辦理安全檢測型式安全審驗業務。交通部官員補充,未來電動自行車製造後未經安全驗證,將無法上市販售。

目前仍處於草案討論規劃期間,未來擬掛牌納管、投保強制險、強制戴安全帽、18歲以上才能騎乘、改裝時速高於25公里,車輛所有人擬罰1200元,不改正者沒入車輛、改裝廠或改裝人擬罰1.2萬元。

特別注意的是,雖然還沒有明確罰則,但民衆騎電動自行車上路稽查違規改裝時速超過25公里,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處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電動輔助自行車也可處1200百元至3600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