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業法》修正案頭過身就過? 黃偉哲:今年內審不完
▲國民黨立委王惠美等人要求先公聽再審查《電業法》。(圖/記者徐珍翔攝)
立法院經委會25日臨時變更議程,公告30日將審查行政院版《電業法》修正草案,28日引來一衆國民黨立委不滿,要求先辦公聽會再審查。對此,民進黨籍召委黃偉哲直言,《電業法》共100多條,恐怕今(2016)年內都審不完,但給出承諾,30日只答詢、不作實質處理,當天絕不進入逐條審查,隔天即召開公聽會,必要時還可增加場次。
由於臨時收到議程變更通知,30日將審查政院版《電業法》修正草案,在經委會28日審查臺電、臺水預算場合上,國民黨立委廖國棟提出程序發言,之後與同黨立委黃昭順、張麗善、孔文吉、王惠美等人輪番發言,要求先辦公聽會再審查《電業法》修正草案。
黃昭順表示,《電業法》修正至今,可說是「一波五折」,不僅讓臺電員工走上街頭,也是民衆心中的一大隱憂,關於電價、備轉容量等問題都還沒釐清,因此,應該廣納學者專家意見,先公聽、再審查,不能每次都由總統蔡英文的「9人小組」說了算,直接指定法案送出、完成的時間,否則民進黨立委恐怕會變成橡皮圖章。
孔文吉則指出,若30日先審查法案,隔天才召開公聽會,恐怕會違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59條「公聽會報告作爲審查該特定議案之參考」,他提醒,不要像當下婚姻平權爭議,先審查纔開公聽會,引起多數民衆反對。
最後,黃偉哲提到,《電業法》共100多條且至關重要,審查勢必不易,「恐怕今年內都審不完」,直言不會出現「頭過身就過」的狀況。不過,爲讓28日會議順利進行,他當場給出承諾,30日經委會只答詢、不作實質處理,當天也絕不進入逐條審查,隔天即召開公聽會,必要時還可增加場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