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投票範圍擴大 明年217家適用

▲圖爲股東資料照片

記者蔡怡杼臺北報導

爲進一步落實股東對公司經營的參與,103年起股東會電子投票範圍擴大至實收資本額達50億元以上未滿100億元,且股東人數達1萬人以上的上市(櫃)公司,應採行的企業將有217家。

明年爲我國強制實施電子投票的第三年,根據證交所統計,101、102年採行電子投票的家數分別爲85、120家,成長幅度達41%,103年採行家數將達217家。

證交所表示,爲緩解國內股東會集中的情形,並增加股東行使投票權管道金管會日前再次擴大「公司應採電子投票之適用範圍」,將實收資本額下降至50億元以上,股東人數仍爲1萬人以上,即符合以上範圍的上市(櫃)公司,無論有無修正章程,103年起應採行電子投票。

不過,證交所也表示,103年股東會有董事監察人的改選或補選,且於該次股東會修正其章程採候選人提名制度者,可以自103年下半年股東臨時會或104年股東常會起始採行電子投票。

證交所表示,採行電子投票可減少人工作業、提高投票效率、增加投票管道、便利表決權行使,並提升公司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