鼎興詐貸37億 何宗英遭求刑20年
知名醫療器材商「鼎興貿易」負責人何宗英,涉嫌以紙上公司進行假交易,向多家銀行詐貸新臺幣37億元。臺北地檢署今天偵結將他起訴,認爲何推諉責任、惡性重大,具體求刑20年。
臺北地檢署指出,何宗英涉嫌在民國97年至今年7月間,涉嫌僞造公司不實合約、發票,以融資貸款爲名向13家銀行、6家民間公司詐貸,一共得手37億7488萬7400元。
檢調7月29日發動首波行動,約談何宗英等人,檢方訊後依涉犯詐欺等罪,向法院聲押禁見何宗英獲准。
臺北地檢署今天偵結,依違反銀行法、詐欺、僞造文書、商業會計法對他提起公訴。
檢方指出,何宗英爲彌補資金缺口,不思以正當方法取得資金37億元,嚴重衝擊社會經濟秩序、破壞金融體制,且犯後狡辯,對於貸款流向交代不清、推諉責任、惡性重大,建請法官量處最重刑20年。
另外,滯留澳洲的鼎興大帳房江美玉10月25日返臺,檢方訊後依涉違反銀行法,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此部分北檢仍另案偵辦中,尚未偵結。105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