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黃安「舉報臺港8人」被控《國安法》 北檢調查結果出爐
▲黃安遭告發多次舉報臺港人士涉嫌違反《國安法》。(圖爲資料照/翻攝自黃安微博)
藝人黃安因批影帝黃秋生入籍臺灣「丟臉」,再次引發爭議,其實日前早有民衆向臺北地檢署檢舉告發,黃安多次在微博上舉報韓團「TWICE」成員周子瑜、盧廣仲等臺港人士的政治立場,造成他們在大陸演藝事業受阻,涉嫌觸犯《國安法》禁止爲大陸地區從事的行爲,但檢察官調查後認爲,這些都是黃安個人發表言論的自由,因查無不法而簽結。
黃安以一曲《新鴛鴦蝴蝶夢》加上伶牙俐齒的主持功力,曾是紅遍臺灣的多棲藝人,後來轉戰大陸,因政治立場等因素,接連隔海與臺灣藝人對嗆、對時政發表意見,以及全民健保、選舉投票等議題,成爲爭議人物。
▲黃安批黃秋生入籍臺灣丟臉,再次引發爭議。(圖/翻攝自Facebook/黃秋生)
據瞭解,有民衆日前透過網路寄信到臺北地檢署,引用《維基百科》中,網友集結的黃安舉報紀錄,從2015年開始舉報臺灣網友鍾嶼晨發表臺獨言論,同年間又陸續批評演員王大陸一下稱中國,一下稱大陸;舉報歌手盧廣仲、黃秋生的政治立場,導致3人分別遭抵制、取消演出。
之後黃男又宣告將舉報「L歌手」,使得林宥嘉受影射攻擊,被迫取消廣州演出,2016年黃安再發文爲林宥嘉澄清,不過隨即接連舉報香港藝人王喜、TWICE周子瑜國旗事件,連老友NONO也曾遭舉報,導致大陸節目被取消。
▲周子瑜因黃安舉報國旗事件而錄影道歉。(圖爲資料照/翻攝自JYP NAVER POST)
民衆告發黃安接連舉報這8名臺港人士,涉嫌違反《國安法》,爲大陸地區從事禁止行爲,北檢分他字案展開調查後認爲,黃安在個人微博上的發言,屬於言論自由範疇,無法直接連結他在爲大陸地區工作,因此以查無不法爲由,直接報請簽結。
療愈!紓壓!心訣大公開
【其他新聞】
不讓「盧佳君們」成爲「暗黑條款」犧牲者 臺師大教授控校長吳正己僞造文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