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信義區夜店成賭場?Beer Pong辣妹:香檳、現金任加註 

突發中心臺北報導

臺北信義區Att半年內進駐2間主打「Beer Pong」的夜店,靠着新穎的投杯玩法,吸引年輕男女朝聖消費,但卻被踢爆玩法疑似就是2方在對賭,輸家就得結清檯面高額酒錢,甚至還有民衆自行加註十幾萬的「香檳王」或「現金」,飲酒遊戲完全變調。律師分析依照店家設立「對賭輸家付錢」的消費規則,的確有構成賭博罪風險,而店家提供賭博場所也恐有相關刑責

今年9月初,臺北市信義區甫開業的夜店Pong Taipei聲名大噪,因有位不明富豪在派對現場擺闊,將千元大鈔滿天撒,丟出近兩百萬的小費供現場男女撿取。後來經夜公關證實,當晚撒的只是「玩具鈔票」,反遭網友懷疑店家是刻意搞噱頭宣傳,藉此吸引愛嚐鮮的年輕族羣目光,到店內遊玩聲光效果十足的Beer Pong機臺

▼店家引進五光十色的電子Beer Pong機臺,吸引年輕人嚐鮮消費。(圖/突發中心記者攝,下同)

▼面前十個杯子被對手用乒乓球投滿就成爲輸家,得結清單局全部款項。

如意算盤打得響,卻將自己推上浪尖。Pong Taipei中主打的Beer Pong(投杯球)規則,馬上被人發現有賭博嫌疑。玩家在臺上兩側加入遊戲後,女服務員會在中間擔任裁判,並準備一壺啤酒,當自己面前的10個杯子先被對手用乒乓球投滿,不只將成爲輸家,還得支付這一桌的酒錢。一局比賽最多十分鐘,Pong Taipei單局「籌碼」就高達1千1百元,有時甚至3分鐘內就會分出勝負,輸贏之快令人咋舌。

《ETNEWS新聞雲》記者前往信義區大樓直擊,午夜12點後玩咖們魚貫進入夜店內,不論是9樓的Blast Taipei,或是12樓消費更高的Pong Taipei皆一桌難求。Beer Pong桌臺旁擠滿着各式玩家,朋友較勁、撩妹耍屌或糾團互尬,只要被投中一球就得喝上一杯,在強勁的電子樂曲聲浪下,羣衆們紛紛隨音樂投杯、起舞,清一色都是20至35歲的年輕臉孔。

▼Beer Pong最低消費從660元起跳,店家提供包含辣妹服務生、場地及一壺啤酒。

依照店家不同,輸家得掏出的金額也不同,最少從660元起跳,輸家大多拿出信用卡快速結帳。甚至有特別的玩法輸一次就得結掉近10個人的酒錢,好運者能免費飲酒,倒楣鬼信用卡帳單可就得多出一筆2、3千元的「代價」。玩家儘管有輸贏,經營的店家卻是穩賺不賠!不論如何一定會有人輸掉賽事,花大錢買下便宜的啤酒或調酒,店家有如「做莊」一般爽賺抽頭金。

記者向穿着火辣的Pong Taipei女服務員探聽,她表示會來這邊的不乏富二代、政商名流,有時只要對手「夠稱頭」,他們甚至會自行加碼十幾萬的「香檳王」,就爲了讓這場賽局賭起來更加刺激。記者詢問現場除了輸家買單外,是不是還有「賭真錢」,女服務生則一派輕鬆的表示:「之前有聽說過,客人自己說好就沒問題呀!」誇張說法頓時令記者語塞

轄區信義分局警方擴大臨檢,玩家馬上回到位子上讓警方難以抓賭。

就在衆人隨音樂隨起舞狂歡之際,門內卻進了一羣穿着制服的「不速之客」,轄區信義分局當天正好舉行擴大臨檢,進來後熟練的快速盤驗身分,顯然也不是首次來到這類新型態夜店查緝,但早在他們正是查驗之前,Bear Pong桌臺的玩家老早就回到沙發區聊天等待,若真有賭博情事,能否罪證確鑿實在令人存疑。

轄區信義分局表示,此案件在9月經通報已積極處理,儘管初步認定「Bear Pong輸方買單」此玩法尚難以構成賭博罪,但仍依程序蒐證,傳喚Pong Taipei負責人制作筆錄後,依個案送往臺北地檢署,由檢察官認定是否違法,目前結果尚未出爐。派出所也已經警告業主,現階段只要發現有賭現金就會抓,後續檢察官若認定消費方式構成賭博罪,定會依法取締;負責人也反嗆「要抓,就全臺的Beer Pong Bar一起抓!」警方分析店家大不了就改經營方式,現階段就是遊走在法律邊緣,能撈多少是多少。

▼輸家豪氣地拿出信用卡,給穿着清涼的Beer Pong女服務生結帳。

立勤法律事務所律師劉韋廷則表示,所謂賭博就是「偶然事實決定勝負,即以射幸性之方式計算輸贏」。乒乓球投入塑膠杯內,除了特別有專業訓練者外,都是一種偶然投入與否的結果,與賭博行爲類似;而輸贏結果又得付款結帳,與「金錢」有關,況且酒客又加碼消費購買高價香檳,增加賭金籌碼,的確有構成賭博罪的風險,店家也可能因提供賭博場所,吃上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特殊規則玩法中有近十人蔘與,倒楣鬼得買掉檯面上全部的酒錢。

▼玩家分站桌子兩旁投杯球,女服務生負責裁判及添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