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藍營花蓮縣長徐榛蔚黨紀處分 減輕爲停權一年

傅崐萁(左)與徐榛蔚(右)。(本報資料照)

花蓮縣長徐榛蔚前年因未獲國民黨覈准,幫丈夫無黨籍立委傅崐萁助選,去年9月遭國民黨考紀決議停權1年6個月處分,目前無法行使中常委職權,恐將影響競選下屆中常委資格。徐榛蔚去年10月在黨務高層建議下向考紀會申訴,考紀會今天開會駁回徐的申訴,也未採納地方建議的申誡處分,但考量徐的執政貢獻,透過表決,將處分改爲停權1年。

據悉,考紀會原訂上月11日開考紀會討論,但前一天以「出席人數恐不足」而延期,黨中央人士隨後親赴花蓮,偕徐榛蔚一起面會傅崐萁溝通,希望由花蓮縣黨部以徐對黨諸多貢獻,建議中央考紀會改採較輕的申誡處分,但能否「改判」,最終仍需尊重中央考紀會合議制決定。

今天考紀會開會前,雖有黨內多方壓力主張應予徐輕判,不過考紀委員討論後認爲徐違紀明確,仍駁回徐的申訴、花蓮縣黨部建議的申誡處分。不過考紀委員認同徐的執政表現良好,且因應政府開放萊豬,很快地就通過零檢出自治條例,符合考紀辦法可予減輕處分,當場擬出停權1年、停權半年等2種方案進行表決,結果以7:5通過停權1年。

黨內人士指出,徐榛蔚是第一高票的中常委,有許多中常委、中央委員黨代表都主張她對黨貢獻多,不應「重手」停權1年半。今天考紀會的決定,兼顧黨內意見符合規定,也維護考紀會的獨立及尊嚴,不影響徐下屆縣長提名,但因徐的黨權到今年9月23日才能恢復,恐影響競選下屆中常委的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