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岸推「農林22條」釋放利多? 陸委會:統戰手段

▲國臺辦發言人朱鳳蓮和其他單位,一起介紹對臺農林22條措施發佈情況。(圖/記者陳政錄攝)

記者任以芳臺北報導

對岸上個月才宣佈談臺灣鳳梨禁止輸入,大陸國臺辦、農業農村部林草局等共11部今(17)日聯合推出對臺「農林22條措施」,主要希望臺灣民衆參與大陸農業發展新機遇。對此,陸委會今晚發出最新聲明,認爲是「對臺統戰的手段」。並且提醒國人如赴陸投資林業或進行相關合作,必須遵守兩岸條例及相關規定風險,避免損及自身和臺灣農業利益

陸委會針最新聲明指出,中國大陸片面提出「關於支持臺灣同胞臺資企業在大陸農業林業領域發展的若干措施」(農林22條措施),「名爲惠臺實則利中」,其目的磁吸臺灣農業人才資本技術,協助中國大陸振興鄉村、解決農業發展困境,並作爲對談臺統戰的手段。

▲陸委會稱,對岸推出的「31條」、「26條」等措施是「口惠而實不至」。(示意圖/pixabay)

現實面來看,陸委會進一步指出,中國大陸過去推動的臺灣農民創業園、「31條」、「26條」等措施,大多數臺商及臺灣農民的感受是「口惠而實不至」、「雷聲大雨點小」,只對少數臺灣人有利,卻對大多數農業及農民造成傷害,只會使臺灣人民產生反感,並且不利兩岸關係長遠發展。因此,即使陸方推出再多的「惠臺」措施,也難有實質成效。

陸委會也呼籲陸方,揚棄過去的單邊思維,兩岸農業合作交流、涉及公權力事項,須透過雙方相關主管機關協商溝通,務實解決問題,纔有助於兩岸農業經貿健康有序發展。

▲陸委會呼籲國人若赴陸發展「農林22條」,避免損害臺灣農業利益。(圖/記者任以芳攝)

陸委會表示,政府對於陸方片面所提對臺措施,將持續關注,並審慎研議應對方法。針對農產品品種及技術流失,將加強赴陸農業投資、種苗輸出、涉敏技術人員赴陸、兩岸農業合作之審查管理,以維護臺灣農業及農民的整體利益

最後,陸委會強調,提醒國人若擬利用「農林22條」赴大陸投資農林業或進行相關合作,應遵守兩岸條例及相關規定,並注意相關風險,避免損及自身及臺灣農業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