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聯式發票詐領獎 獲利1600萬
街頭林立的自動加水站,採投幣式自助服務,多數沒有開立收據、統一發票,由營業人自主以定額方式向稅務機關定期申報繳納營業稅。(謝瓊雲攝)
全國首例!34歲曾育斌、33歲盧傑煬涉嫌虛設7家加水站公司行號,買進上千萬張空白髮票,再依公佈的中獎號碼開立不實發票,找大量車手四處分散兌領獎金,3年來共兌領5萬9203張發票、從國庫詐領高達1596萬5800元。彰化地院30日裁定盧男收押,曾男等11人交保。
中區國稅局接獲超商店員反映,常有特定人不定時持多張中獎發票兌獎,初步檢視發現,領獎發票均來自某家以自動販賣機經營加水站的公司所開立,單張發票申報銷售額僅1至3元不等。
中區國稅局細查覈比對,發現竟有同1人陸續兌領10多張中獎發票,因懷疑背後有組織犯罪,通報彰化地檢署偵查,經3個月蒐證,破獲這起國內首宗二聯式發票大規模詐領獎金案。
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葉建成表示,該集團先虛設7家加水站人頭公司,購買數百萬張發票,再於每期統一發票開獎後,開立每張1元至50元、無交易事實的發票,交由集團成員分散兌領,車手每兌換1張發票可得40元佣金,還有車手頭安排領獎路線,犯罪手法、分工十分縝密。
國稅局分析資料發現,該集團光是今年7、8月,就大手筆花24萬4800元,向國稅局購入170萬張空白髮票,加上每站5%營業稅各1萬元,總成本約31萬餘元,就詐領220萬元統一發票獎金,獲利驚人。今年9、10月又買進200萬張空白髮票,所幸及時查獲。
彰化檢警29日搜索後傳訊主嫌與成員共12人,訊後依違反《組織犯罪條例》、《商業會計法》及加重詐欺等罪嫌,向法院聲押禁見2主嫌,彰化地院30日裁準盧男收押、曾男10萬元交保;另10名成員則諭知2至10萬元不等交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