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審判更重!丁允恭與女記者在辦公室嘿咻 撤職停止任用3年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擔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時,與女記者在辦公室發生3次性行爲,又在臉書公開與她的合照(本報資料照片)

前總統府發言人丁允恭擔任高雄市新聞局長時,與女記者在辦公室發生3次性行爲,又在臉書公開與她的合照,懲戒法院一審認定丁只有行爲放蕩輕率無性騷擾,將他判決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監察院上訴後,二審加重改判撤職並停止任用3年確定。

本案是因丁男在2013年10月與嚴女訂婚,他因職務之故認識該名記者,2014年11月間,他與對方交往後,在新聞局長辦公室與她發生性行爲3次,在職務宿舍發生性行爲1次,她並曾墮胎2次。

2017年2月間,她因北上工作與另名男子結識並交往,女方想要與她分手,但丁爲了挽回她,竟在臉書上傳他與Y女的親密合照,雖然10分鐘後即下架,但已遭人截圖,媒體圈許多人都因此知道丁與她交往過。

她擔心丁再流出其他私密照,曾要求對方刪除,丁的行爲造成她後續工作上的困擾,經監察院彈劾後,懲戒法院第一審認定丁在辦公室性行爲、放蕩輕率,但他張貼的合照裡,兩人衣着整齊,女生投靠在丁的肩上,照片看不出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意涵,沒有性騷擾。

另丁的蔣姓妻子認爲,一審已經認定照片沒有性意味,並不構成性騷擾,但監察委員卻認爲照片涉及環境性騷擾,仍持續上訴追殺,丁已完全退出政壇,這2年來她和丁身心俱疲,不得安寧,對女記者提告求償1元,目前臺北地方法院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