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涉收賄+性招待 二度開庭叫屈「有罪該死就把我殺了」

記者黃宥寧/臺北報導

士林地院民事法官陳梅欽遭檢舉收受律師賄賂及性招待,經檢廉調查,發現他的帳戶在6年內,有178筆、共1537萬餘元不明款項存入並依貪污罪起訴。5日士林地院二度開庭,他仍強調不明財產都是他薪水股票投資收租而來,並向審判長叫屈「我有罪該死,就把我殺了」,希望不要再以冗長程序折磨他。

▲前士林地方法院民事庭法官陳梅欽遭起訴貪污治罪條例,5日從澎湖飛機前往士林地院出庭。(圖/記者黃宥寧攝)

起訴指出,陳梅欽於2012、2016年間任士林法官時,遭多次檢舉接受賄賂、性招待,又於2016、2018年間,涉嫌浮報加班費,帳戶更在2013至2018期間,由妻、姊陸續存入178筆少則1、2萬,多則70幾萬元,共1537萬200元。

法官問對於起訴內容認爲他基於詐欺取財犯意,意圖爲自己不法之所有申請加班費有無意見?陳表示機動說有,我有沒有加班別人不清楚,但政風室最清楚。他表示自己從2017年11年到2018年7月遭跟監,只要有外出,就如起訴書所載,22小時及外出次數20幾次,其餘時間他都在加班,甚至強調「我的判決都是當日宣判,當日交付裁判正本」。

陳梅欽甚至在法庭上一度脫口而出表示,本案恐怖在於,任何法官在審理案件過程常會收到當事人的陳情函及檢舉,司法院當時爲了司改滿週年需要績效,他纔會在2018年遭檢舉涉案,只是政風人員跟監1年來,並沒有掌握到他步入不良場所,竟而轉向指控他財產來源不明怒批「怎麼會有人想當官到這種程度啊!」法官緊接請他,不要說跟本案無關的事。

對於可疑來源財產陳澄清,法官年薪約200萬,他的股利妻子股利加上包租公收租從2012年到2018年總收入爲3207萬,收入遠高於遭起訴的1537萬財產來源不明!

法官諭知續行準備程序,卻引陳梅欽強力反彈,並激動表示,「我已經被折磨3年了,所有相關事證早就在當初遭搜索時都已經交代完畢了。」甚至向法官叫屈,「我有罪該死,就把我殺了」,懇請不要再以冗長的程序折磨他,並稱當自己成了當事人後才明白這種訴訟痛苦。

陳更抱怨,收到傳票一次他就得從澎湖飛來,希望今天就能終結準備程序。由於法院已聲請調閱加班資料,不過仍需函詢司法院關於陳梅欽年度薪資資料,檢方表示需聲請調取貸款資料等,法官諭知於6月23日上午10點30分續行準備程序。

而他步出法院時,有媒體問「從澎湖來覺得很折磨嗎?」他則回「你坐坐看這種天氣的飛機!」並與律師坐上計程車離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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