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監前棄保潛逃 北檢將通緝竹聯幫大哥「神經祥」

北檢。(資料陳志賢攝)

竹聯文武大哥神經祥」張家祥,前年被控率衆囚禁拍賣達人「阿邦師」在五星級飯店圍毆討債,驚動警方救人,引發軒然大波,但張早年涉入都更、毆打社區保全、恐嚇鄰居、暴力討債等案,最高法院去年判張有罪定讞,須入監服刑結果張卻人間蒸發臺北地檢署已聲請沒收張的2筆交保金共105萬元,將發佈通緝。

檢警調查,張家祥2000年成立竹聯幫文武堂,自任堂主,以北市中山區舞廳爲據點,藉由舞廳圍事保護費吸收幫衆,多次糾衆開槍鬧事,成爲警方近年掃黑的重點對象

檢警調查,2008年張家祥得知北市吳興街某祭祀公業出售225坪土地建商想以每坪38萬元收購,張向祭祀公業管理人佯稱願以每坪40萬元購買,卻以芭樂票擔保,另逼建商以每坪60萬元買下土地,傳送簡訊「我總有一天會等到你」恐嚇建商。之後將土地轉賣獲利上億元。

2012年4月,張看社區保全不爽,把對方拖到廁所痛扁。有住戶協助保全逃離。張見住戶一家人外出吃早餐,張追到早餐店打鄰居,嗆聲「我在臺北市做甚麼都沒人敢動,我有的是錢」,還率衆在鄰居門口伺機尋仇,破壞鄰居大門,鄰居嚇得10多天不敢回家委託仲介賣屋。張無視警方站崗,監控到鄰居返家後,趁警方換班,教唆幫衆砸毀住處

另張還持有改造手槍,涉犯擄人暴力討債等犯行。北檢2012年9月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強盜殺人未遂、妨害自由、傷害等罪起訴張家祥及幫衆20餘人。高等法院去年4月依殺人未遂、組織犯罪等罪判張應執行徒刑12年,強制工作3年,另傷害等罪判刑9月,得易科罰金

張上訴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去年11月,針對張涉犯組織犯罪改判徒刑4年9月,強制工作3年,另槍砲、殺人未遂2罪,各改判3年9月、併科罰金18萬元、7年9月,並沒收7900多萬元不法所得,其餘上訴部分則駁回,全案定讞。

北檢因傳喚、拘提張未到案,認爲張已逃匿,以張2011年、2012年因分別涉犯恐嚇、殺人未遂案件,獲北檢、北院諭知5萬元、100萬元交保,向北院聲請沒收穫準,將發佈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