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文討論「殺特首」 港男被判入獄16個月
▲香港前特首林鄭月娥。(圖/路透)
記者蔡紹堅/綜合報導
香港63歲潘姓男子2020年二月在社交平臺上發文,討論如何殺害特首林鄭月娥。香港區域法院7日宣判,潘男因犯「煽惑他人有意圖而導致有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判入獄16個月。
根據港媒報導,潘男的律師在庭上表示,他在貼文中提及的想法都是不可能實現的「天馬行空」。不過,法官並不接受他的說法,強調潘男明知2019年2020年發生「反送中」事件,卻刻意淡化發文意圖,低估了文章可能產生的效應。
法官認爲,男子的社交平臺上有700多名朋友,從貼文及留言可以發現,引申的討論是延續傷害特首的想法。雖然男子被捕後曾強調「只是搞笑」,但法官認爲是簡化了網路平臺的影響力。
法官說,不能抽離男子發文時的社會氛圍及政治熾熱的情況,即使最終沒有人實際犯案,但煽惑他人仍屬犯罪,且考慮2019年時的社會氛圍,不認爲男子是在開玩笑。
法官還說,根據「反送中」當時情況,任何激進行爲已經不能視爲「天馬行空」,絕無可能發生。
▼香港「反送中」事件。(圖/路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