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扁現執行刑與國務機要費無關 現情緒已趨平穩

記者孫曜樟/臺北報導

總統陳水扁因申請重新入民進黨不順遂,再加上對特別費及教授研究費除罪化不滿,而在獄中意圖自縊一事法務部3日表示,陳水扁先生是因龍潭購地收受賄賂案、陳敏薰買官收受賄賂案等4案,現在臺中監獄執行中,與陳水扁先生涉犯的國務機要費案無關,陳經輔導生活情緒已趨於穩定。

▼扁獄中意圖自縊,法務部表示,與國務機要費案無關。(圖/資料照片)

法務部表示,陳水扁先生在2008年11月12日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受偵審,其中龍潭購地收受賄賂案、陳敏薰買官收受賄賂案、龍潭購地洗錢案及二次金改案(元大並復華案)等4件,分別經最高法院有罪判決確定,並經臺灣高等法院裁定應執行有期徒刑20年。

有關陳水扁先生另有三案在法院審理中,包括國務機要費(含南港展覽館、洗錢案)、二次金改(國泰金並世華銀行)及侵佔總統府公文案等。因此,陳水扁先生涉犯的國務機要費案並非目前執行之案件,也就是違法使用國務機要費是否除罪,與目前陳水扁先生的徒刑執行無涉。

法務部表示,據矯正署查報瞭解,陳水扁先生2日晚疑似自殺的處所,是在其舍房內浴室處,將3條毛巾綁在離地約64公分之浴室蓮蓬頭處(如附照片),以身體躺平臉部朝外朝上、毛巾圈住頸部雙手勒緊毛巾方式疑似自縊。 經臺中榮民醫院本堂醫師、培德醫院廖醫師、古護理師及謝護理師探視,併爲陳水扁先生做初步身體檢查,其身體並無大礙

後經臺中監獄戒護科專員及教誨師瞭解陳水扁先生疑似自縊原因並進行輔導後,3日陳水扁先生目前用餐情形正常,亦接見親友家屬,並在專區內從事菜園澆水等活動,生活及情緒已趨於穩定。法務部矯正署及臺中監獄將會持續照護陳水扁先生之醫療人權及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