販賣未經加工蔬果 國稅局:若符規定可免開發票、免營業稅
▲專職販賣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若符合加值型與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規定項目,可免開發票。(圖/資料照)記者林昱均/臺北報導不少民衆已在爲過年做準備,包括各地區的年貨大街紛紛都擺出年貨販售,不過日前有民衆去雜貨店購買蔬果及沙拉醬,店家居然告知蔬果免徵營業稅,因此僅就沙拉醬售價開立統一發票,也讓民衆一頭霧水,「現在是開發票自助餐嗎?還可以決定哪些商品要開?」對此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表示,專職販售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若符合加值型與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規定項目,「確實可免開發票。」
財政部表示,近來常有民衆檢舉某店家未辦稅籍登記或未開立統一發票涉嫌逃漏稅捐,結果經調查發現該店家已辦理稅籍登記或已被稅捐稽徵機關覈定爲按特種稅額計算查定課徵營業稅,或是依規定免用統一發票的營業人,相關檢舉也間接造成買賣雙方的誤解。
爲了避免民衆錯誤檢舉導致買賣雙方起衝突,國稅局也建議民衆可先至財政部稅務入口網的公示資料可查詢店家營業稅籍登記資料、是否使用統一發票行號、統一發票開立行號查詢等功能,釐清該店家的課稅狀況。
不過,針對特定商品例如非加工蔬果類產品免開發票情形,營業人若「專職營運」,也就是開店販賣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19款規定「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的免稅貨物,而且適用免稅規定者,得免用或免開統一發票。
至於「兼職營運」,就是平日可能耕種或是務農,僅假日或空閒時間做販賣相關農林漁牧產品者,銷售前開免稅貨物之營業人,如銷售其他貨物或勞務部分,經稽徵機關覈定使用統一發票者,其銷售前開免稅貨物之銷售額應依法開立「免稅」統一發票。
不願具名的財政部官員表示,該條款最早是保障臺灣小農及農民的權益,加上蔬果價格在第一手的初階銷售上受到季節變動,難以做出一個特定的課稅標準。▼東森購物日前也攜手小農做產地直播,保障小農權益。(圖/東森購物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