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非洲豬瘟!立院初審過了 帶疫區肉品入境最高重罰100萬

立院初審通過旅客只要從疫區帶回肉製品最高將重罰100萬元。(圖/財政部關務署提供)

生活中心臺北報導

大陸非洲豬瘟疫情不斷擴散,爲了防堵病毒傳到臺灣,立院經濟委員會28日初審通過,只要入境旅客沒有事先申請檢疫,私自帶回肉製品,最低將裁罰1萬元,最高100萬元。

防檢局指出,非洲豬瘟爆發以來,旅客從疫區攜帶肉類產品回臺數量沒減反增,最高罰鍰1萬5千元,完全沒有嚇阻效果,因此研擬修正動物傳染病防制條例」第45條之1,提高罰金到30萬元,但因各黨團版本不一,經濟委員會召委蘇震清認爲,這已是10多年前的訂的法律主張原本最低3千元調整到5千或1萬元,最高則提高到50萬到100萬元。

▲防檢局表示非洲豬瘟爆發以來旅客帶回的肉類品不降反升。(圖/財政部關務署提供)

立委蘇治芬會中表示,豬瘟蔓延到所有的養豬業者都快嚇死,希望還是調到最高100萬元,纔會達到嚇阻作用,最後經協商確定通過,最低1萬元、最高100萬元,盼能遏止民衆從疫區帶肉類品回臺。

農委會呼籲旅客不要冒險帶各種生肉或肉類品回臺。(圖/記者許展溢攝)

農委會副主委黃金城說,希望民衆真的可以瞭解到非洲豬瘟的嚴重性,不要帶各種生肉或肉類品回臺,尤其是外籍配偶比較不懂,因此防疫宣導將從外配家庭着手,避免這些肉品有回臺灣的機會。蘇震清指出,修正草案時效性,在各黨都支持下,30日將送立院院會通過後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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