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逃作業累垮警察 司法院建議這樣做

百億大亨朱國榮棄5億多元交保金落跑遭通緝(本報資料照片)

百億大亨朱國榮棄5億多元交保金落跑遭通緝引發爭議,司法院舉行「精進防逃措施聯繫會議」後表示,將多加宣導電子報到功能,鼓勵法院善用,減少警察機關人力負擔;與會警察機關代表更建請法院於指定被告定期至警察機關報到時,考量警局人力配置,儘量指定晚間8時前時段,俾便警局作後續回報。

司法院24日邀集法務部、法務部廉政署、法務部調查局、內政部警政署、內政部移民署等機關代表,就「整合檢警機關資源,精進現行防逃措施」進行研商,會中達成整合檢警資源、建構逕行拘提標準化流程等共識,俾確保國家刑罰權有效行使,兼顧比例原則及人權保障。

司法院表示,考量警察機關業務負荷及執行成效,司法院曾先後於2018及2019年發函各法院,請法院在依刑事訴訟法第116條之2第1項第1款規定,命被告定期向指定機關報到時,應審酌被告實際住居所與法院的距離、交通、警察機關業務負擔等因素,妥適決定被告報到地點。

司法院指出,爲強化羈押替代處分成效,法院或檢察官依刑事訴訟法第116條之2第1項第4款規定命被告接受科技設備監控時,實有建立專責聯繫窗口必要。本次會中達成共識,警政機關以各分局勤務指揮中心、法務部調查局等機關則以指派專責人員之方式,於接獲法院協請查訪或逕行拘提之需求時,即可啓動內部分工機制,以有效落實防逃機制,防杜被告棄保潛逃,維護社會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