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6000變3600元 北市鼓勵「單一且自住」稅率明年將再降
臺北市府全國首創「單一且自住」課輕稅,鼓勵房屋自住,而只有1戶且拿來自住屋主享有更低的房屋稅,現行房屋稅實質稅率從1.2%降至1.0%,預計明年1月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議時將提案再降0.6%,若通過後原本每年6千元房屋稅將再降剩3千元,預估有20萬戶受惠。
自106年7月1日起,全國單一且自住房屋調降稅基,使房屋稅實質稅率從1.2%降至1.0%,現行稅法規定3屋以內的自住房屋享有相同租稅優惠,北市府認爲單一自住者稅負應該更低,預計於明年評價委員會議時再提降稅至0.6%,以目前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的房屋稅每年6千元爲例,實施後變成繳納3千6百元。
北市財政局今天宣佈,明年1月將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議時提案討論,針對「單一且自住」者房屋實質稅率調降至0.6%,如獲該會議通過,最快同年7月就可實施,等於四年連調降兩次,初估約有20萬餘戶受惠。
財政局表示,雖然再調降至0.6%將使市府短收房屋稅2.74億元,但由於106年7月起實施新標準單價6年緩漲的房屋,已由7折變成8折,預期增加稅收2.92億元,正好可以彌補因調降的稅收損失,不會影響到整體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