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洗產地 貿易法修正 經部:最快本會期過關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18日審查貿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濟部表示,將力拚本會期過關。經濟部政次王美花表示,若明年真發生大陸製品繞臺灣洗產地狀況,就可依新法最高開罰新臺幣300萬元。
王美花18日受訪表示,由於中美貿易戰仍未結束,外界擔憂洗產地的狀況發生,現在修法就是要避免可能的情況發生,預估最快這個會期就會通過。據瞭解,美國祭出對中國大陸提高關稅,讓部分不肖廠商冒險假借臺灣製造名義轉手出入美國,爲避免這樣情況發生,經濟部國貿局因此提出貿易法修法,希望藉由高額罰金遏止不當行爲。
王美花指出,這次貿易法修法是涉及重要對外貿易相關法規,各界也沒有爭議且已凝聚共識,若是能儘速通過,對臺灣是好的。至於何時新法生效及執行,王美花說,「三讀通過就生效」,依目前時間推估,若明年真發生有洗產地狀況,就可依新法最高開罰300萬元。
本次修法最大改變是,若不肖廠商標示不實產地,罰鍰上限由新臺幣30萬元大幅提高到300萬元,另外最長還可停止一年輸入或輸出貨品。經濟部說明,這是爲有效管理及嚇阻廠商洗產地來取得「原產地證明書」,因此祭出重罰來加強管理或嚇阻不肖廠商避免違法行爲。
值得注意的是,爲加強防堵,原條文只規定在「使用」不實貿易許可時纔會受罰,這次修法明確修訂若以不實資訊「申請」貿易許可文件,也將納入處罰。
另外本次新增吹哨者條款,如果民衆明確提出事實或檢具證據資料,向主管機關檢舉出進口產地標示不實、僞造貿易文件或證明文件,主管機關可對檢舉人予以獎勵,並且保密吹哨人的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