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癌免疫療法 健保給付應放寬
臺灣臨牀腫瘤醫學會理事長賴俊良表示,健保應讓晚期肺癌病患都可接受免疫藥物治療,治療有效健保纔給付,無效則由藥廠支付。(賴俊良提供)
健保於去年4月將免疫檢查點抑制劑納入健保給付,目前健保免疫藥物給付晚期肺癌患者條件,PD-L1需在50%以上,臺灣臨牀腫瘤醫學會理事長賴俊良表示,臨牀發現,有些病患PD-L1表現雖符合規定,但治療效果卻不好,反之有些病患PD-L1表現低於規定,治療效果不錯,但卻需自費,學會已向健保署提出建議,健保給付晚期肺癌免疫藥物不宜以PD-L1表現高低做爲給付條件,應讓病患都可接受免疫藥物治療,惟考量健保財務,病患治療有效健保纔給付,無效則由藥廠支付。
根據健保統計,晚期肺癌患者接受健保免疫藥物治療後,腫瘤好轉或是穩定比率約36%~39%,高於給付8種癌別的平均25%。
賴俊良指出,PD-L1會存在腫瘤不同位置,一旦切片沒切到,PD-L1的表現量就會低,所以PD-L1不是精準的標記,加上目前健保給付晚期肝癌病患免疫藥物並不需要看PD-L1表現,健保給付晚期肺癌免疫藥物是否需要看PD-L1,有討論空間。
賴俊良表示,對晚期肺癌病患來說,因之前的治療易產生抗藥性,免疫藥物若愈後線使用效果愈差,因此免疫藥物對於晚期肺癌病患來說,愈早使用效果是較好的,健保要給付,就要在病患較佳的使用時機,錢才能花在刀口上。
目前包括韓國及泰國等國家的晚期肺癌患者,無需檢測PD-L1即可使用免疫藥,健保應可納入考量,另衡量健保財務,學會建議健保放寬免疫藥物申請順序,以晚期非小細胞肺癌二線治療爲優先,其次爲晚期小細胞肺癌及晚期非小細胞肺癌一線合併治療。
健保署長李伯璋表示,目前已有免疫藥物廠商若病患在治療一定期間無效,願意免費支付。對於放寬免疫藥物給付,健保署會邀集專家討論,讓免疫療法藥物給付效益最大化。對使用免疫藥物治療有效果的癌症病患,健保會繼續支付,至於PD-L1的表現是否要納入免疫藥物給付的考量標準,未來會委請國衛院進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