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隔島磨損害命!男大生暴雨中撞上慘死 高市府判賠148萬

▲劉姓男大生大雨中撞上分隔島,家屬怒提國賠。(圖/記者吳奕靖翻攝,下同)

社會中心高雄報導

高雄市因8月間的連日豪雨,多處道路上陸續出現多達5000個坑洞,進而導致災情不斷,引發罵聲一片,也讓部分傷者怒向市府申請國賠,而2016年間也有一起因道路周邊公共設施維護不當,導致一名劉姓男大生撞上分隔島慘死的悲劇。高雄地院認爲,交通局確實有疏失,判市府應賠償劉男家屬近148萬元。

劉男的父母主張楠梓加昌路附近的「近障礙物線」已模糊不清,而「危險標記杆」和分隔島上的「反光導標」也大多都已經摺斷消失,交通杆也僅剩下2根,前面一根因爲污損而由黃變黑,後面一根則已被撞倒在地,已經完全失去警示功能,認爲是交通局沒有善盡維護管理責任,纔會造成兒子在大雨中不幸摔車身亡。

交通局則辯稱,雖然劉男的機車倒在路邊,但卻沒有撞上該路口分隔島的跡證,縱使他有受傷,也沒辦法證明是因爲騎機車撞上分隔島而摔倒所致。

案發當時的目擊者郭姓女子於庭上證述,當時下雨下的很大,她下班騎車沿着加昌路行駛,行經肇事路段前方100 公尺時,當時紅燈轉爲綠燈剛起步,沒多久劉男便從她的左後方超車,但他超車沒幾秒後就撞上分隔島,整個人飛出去。同時郭女也強調,劉男沒有滑倒,是直接撞上分隔島,她當時還有聽到一聲巨響

法官審酌,交通局確實有疏失,判市府應賠劉父74萬4121元、劉母73萬5769元,合併賠償147萬9890元,而家屬和市府均提起上訴,目前全案上訴二審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