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原高中生遭霸凌輕生 教育部將涉案主任教官撤職停用2年

臺中市豐原高中男學生遭霸凌輕生,教育局確認是師長霸凌成立,學務主任已停聘,教育部將主任教官撤職,停用2年。圖/報系資料照

臺中市立豐原高中校一名學生2022年10月至2023年2月間,在校受到多名教師、教官違法搜身、公然侮辱、栽贓及恐嚇等方式霸凌,輕生死亡。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2023年3月22日開記者會,公佈己方調查報告,引起臺灣社會討論。市府教育局督促學校調查,確定霸凌成立,涉案的前學務主任停聘,前主任教官由教育部10月9日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

教育局說明,確認前學務主任及主任教官等人霸凌學生成立,前學務主任因涉不當管教及霸凌已遭停聘2年處分,主任教官則由教育局召開軍訓教官人事評審會決議撤職後函報教育部,懲處出爐,教育部核予撤職並停止任用2年,即日起生效。

民進黨議員批評校方雖組織調查小組但處理不積極,教育局將6名涉案教師、原校長調離職,由督學代理校長協同校內小組調查此案。近一年調查後,校方在2024年2月17日認定該案確是霸凌,對涉及霸凌的師長、教官等進行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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