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職女遭霸凌 正義魔人相挺反遭罰
黃男、沈男扮演「正義魔人」,到霸凌事件加害人的住家外直播,並公開其地址,事後黃男、沈男被法官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各裁罰5000元,可上訴。(翻攝畫面/洪浩軒高雄傳真)
高雄鳳山區先前發生高職女學生遭同學集體霸凌事件,引發各界熱烈關注,黃男、沈男得知消息後扮演「正義魔人」,竟到霸凌事件加害人的住家外直播,並公開其地址,事後黃男、沈男被法官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各裁罰5000元,可上訴。
今年2月初,臉書社羣瘋傳一段集體霸凌影片,有名高職女學生遭多位同學團團包圍,隨後就有男學生大力甩了女學生一巴掌,隨後其他人則朝女學生潑灑用飲料杯裝的黃色液體,接着一名長髮女生突然站出來,對女學生連呼5、6個巴掌,遭霸凌的女學生卻悶不吭聲,只能任由大家擺佈。
經過調查,霸凌事件起因是被害少女先前到好友蕭姓少女家中借住一週,並且借用3000元及服飾用品,事後蕭女要求償還6000元,但被害少女在姑姑的協調下只還了3500元,蕭女認爲自己吃了悶虧,便找來友人助陣,發生此次集體霸凌案件,霸凌影片傳出後也引起網友們羣起激憤。
判決指出,黃男在得知霸凌事件後,想爲被害少女出口氣,肉搜出蕭姓少女住家後,竟在臉書上開啓直播公開蕭家外觀,並多次在留言處公開地址,甚至表明若蕭女搬家,他後續還會繼續調查出搬家後的新地址,並且公佈給大家知道。
警方獲報後,立即到場制止黃男的行爲,並且將其帶回偵訊,而看到直播也前來聲援的沈男也一併被警方帶回,2人訊後雙雙遭依違反社維法「無正當理由,藉端滋擾住戶」送辦。
鳳山簡易庭審理法官認爲,黃男以類似「鄉民正義」的作法,在臉書上公開霸凌加害人的住家資訊,確實已經構成藉端滋擾住戶的要件,有干擾安寧秩序的情況,而到場聲援的沈男若想表達關心教育的立場,應以合法、合理的適當方式表達,而非僅是偶然在臉書上見到他人現場直播,就輕率前往罷凌加害人的住家外還逗留不去,因此黃男、沈男各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5000元,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