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雙屍案「線民變情婦」!老長官一句話 警副所長全招了
11年前,高雄發生一起雙屍命案,兇手竟是一名警察!時任屏東縣警局裡港分局高樹分駐所副所長的王裕隆,不滿情婦愛上女同志,竟埋伏在對方的住處大樓,持鋁棒及鐵撬將情婦及其女友打死,爲了避免身分曝光,王犯案前還挪動大樓近10支監視器,犯案後更從容回屏東領槍執勤。但法網恢恢,他的臉孔還是被1支街頭監視器拍下,最後更栽在自己的前長官手裡。
時任高雄市警局三民一分局偵查隊長的張樹義回憶,王裕隆一見到他便開口說:「所長,對不起!我錯了!」原來王在保五總隊任職時,曾到高雄市警局新興分局前金分駐所支援,當時張就是所長,二人是部屬與長官的關係,沒想到再次相逢,身分卻變成嫌犯與警察,令人不勝唏噓。
▼王裕隆犯案後遭移送,辦公桌上空無一物,抽屜裡則留有部分雜物。
張樹義告訴王:「事情已經發生了,只有勇於面對,才能救自己!」王聽完後坦承犯案,供稱因查緝毒品,在案發前5年結識吸毒的潘女,並發展出婚外情。期間潘因案服刑,他還去探望,對方需要錢就找他,但出獄後卻另結新歡,選擇與江女同居。
雖然承認殺人,但王辯稱,潘女是他的線民,平時會給她線民費,自從他升官後,潘自認功勞不小,一直向他開口要錢,最近還匯給潘十多萬元,案發當時是因爲錢的事情起口角,纔會失手打死人。
▼王裕隆案發半年前才升任高樹分駐所副所長,不料自毀前程。
針對這起雙屍命案,法院審理認爲,王裕隆利用刑事專長,試圖狡辯,且從雙方的簡訊內容來看,王並未積極向潘催討債務,反而一直苦苦追求,案發當天更在被害者住處外埋伏數小時,根本就是預謀殺人。
2011年,高雄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將王裕隆判處死刑,合議庭法官以「人神共憤、天理難容」形容其犯行,最高法院於同年底駁回王的上訴,死刑定讞,王則在2015年槍決伏法,爲此案畫下句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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