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從防疫險之亂看臺灣產險業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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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因應新冠疫情所推出的防疫雙險保單,賠付情況依舊嚴峻,根據金管會3日公佈的最新統計,2022年產險業雙險理賠總額高達2,116億元,其中防疫險賠1,693億元,是保費的37倍。受此影響,多家保險公司領導階層大搬風,一年內辦理增資次數甚至高達三次之多,甚至還要賣樓求資或繳出經營主導權,堪稱人財兩失,雅虎新聞平臺的2022年度臺灣財經大事排行榜,防疫保單之亂名列第一,此臺灣保險業歷年來最大噩夢,受關注度還超過臺積電赴美設廠與央行調升利率。

經過此一事件的洗禮,相信業者對保單的設計與銷售,應會更爲謹慎,但如果把觀察的層次拉高來看,這次防疫險失控產生問題背後的原因,反映了整個產險業在臺灣發展的困境,值得一併予以檢討改進。

先從保險公司談起。首先要提醒的是,任何保險商品的設計,均應迴歸到分散風險的大原則,尤其要避免出現對賭式的條款。坦言之,不少防疫保單的設計,出現「確診就理賠」的條款內容,尤其疫情發生之初,頗想借此話題事件擴大業績,致疫情翻轉時亂象頻傳、受災慘重。經此教訓,不論保險公司設計或金管會審覈時,都要擺脫「衝業績」的思維,迴歸到保險的本質設計商品。

保險業者對客戶的不良觀感,更不能冷漠以對。就保戶本身而言,他們只重視自己權益是否受損,不會去管保單內容調整是否屬正常現象。在防疫險期滿轉換契約內容時,保險業者提出的解釋,如讓保戶認爲業者只重視自己的利益,並不關心他們的投保權益,一來仍會透過民意代表或行政機關施壓,來主張自己的權益,二來若因此產生了負面印象,對保險公司所提供的其他商品也會敬而遠之,長遠來看只會得不償失。

我們認同防疫保單是相當特殊的產品,並帶有着部分公益性質的色彩,原意即希望當民衆染疫時,能有一筆解燃眉之急的救助金。但從陸續發生的理賠爭議來看,不少保戶全家投保每人還購買多張保單,顯然看準病毒擴散快、致死率低、後遺症也在可控範圍等特點,想利用此機會大賺理賠金也果然如願以償。如要杜絕此種現象,保險業內需建立共識,加速建立保戶資訊查覈系統,降低重複投保的情況出現,干擾了市場的合理運作。

其次,防疫保單讓保險業者損失慘重,行政部門亦有責任。面對疫情肆虐,各部會都想提出有效的因應辦法,固無可厚非,但以保單本質來看,業者需要承擔最後的理賠風險,這之間,政府並無提供任何的補貼,部分業者內部精算或擔心疫情難以掌控,銷售態度謹慎,應尊重其專業做出的決定,而非抱着「防疫大家一起來」的心態,鼓勵各家業者都要提供相關商品。官員不能把自己的政策成績,看得比保險業的經營業績來的更爲重要。

我們也要呼籲政府,對產險業發展須更加的關心與用心。平心而論,在臺灣的各個金融次行業裡,產險業的規模相對不高,經營正常時,全體產險公司的年獲利所得總額,往往也比不上公股八行庫中規模最小的一家,與家大業大的人身保險(壽險)業者相比,更是天差地遠。

也因此,社會上仍有許多面向缺少保險機制的有效維護。例如,臺灣常見天然災害發生,而颱風、地震等產險與其衍生的商品,並沒有蓬勃發展。臺灣社會持續的轉型,產險業者開發出有創意的商品,例如寵物險等,因市場過小或觀念尚未普及,最後決定停賣或大幅提高價格。前一段時間的汐止走山,讓臺北與基隆交通進入長達一星期的黑暗期,同樣沒有看到產險業的參與,若能引進公共安全維護險的概念,透過投保方式,由保險公司加入協助坡道路段安全的監控執行,亦可減少不幸事件發生的機率。

說來諷刺,產險業顧名思義,應花心力在財產風險的維護與控制上,如今卻因嚴格意義上屬於人身保險的商品,而到了幾乎傾家蕩產的地步。如何透過政策鼓勵甚至強制規定,讓業者發展出更多樣的產險商品,滿足不同領域風險分散的需求,已是產險政策的當務之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