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臺灣過度倚重燃氣發電的風險

工商社論

過去數十年,全球對抗氣候變遷倡議不在少數,各項峰會經濟體、國家也不斷訂出各種減碳目標朝向全球綠化(greening)及減碳(carbon reduction)的方向各自努力,但至今各項目標卻多以跳票收場,全球減碳成效甚微。統計資料亦顯示,2018年全球年度脫碳率(Change in Carbon Intensity 2017~2018)僅有1.6%,遠低於《巴黎氣候協議》所訂定的3%目標。

之所以如此,主要是各國雖期待藉由大幅發展再生能源,努力追求減碳的目標,但由於目前再生能源相對傳統能源成本效益差距甚大,且發電仍極不穩定,各國政府在面臨經濟成長壓力下,無法在短時間內由傳統能源(尤其每度電碳量最大的燃煤火力發電)大規模地轉向再生能源。此時,增加燃氣發電便被視爲各國能源轉型中的新顯學。

燃氣發電成爲全球能源要角有其天時地利之故,一來是美國頁岩氣革命後,液化天然氣(LNG)價格出現大幅度下滑,更帶動美國乃至全球天然氣相關產業蓬勃發展;二來是使用天然氣的燃氣發電,相對燃煤的火力發電排碳量較低,燃氣電廠的每度電二氧化碳(CO2)排放量大約僅是燃煤電廠的40~50%;三是燃氣發電技術成熟且發電極具彈性。因此,燃氣發電被許多國家規劃爲減碳的過渡燃料,也就是先從燃煤發電過渡到燃氣發電,再逐步以再生能源取代燃氣發電。這樣一來,即能兼顧經濟成長所需,又能減少碳排放。

正因如此,即便去年受到COVID-19疫情大流行影響,全球經濟成長衰退3.5%,導致能源消耗大幅減少的情況下,天然氣需求僅下滑1.9%,遠遠低於石油及煤炭需求的大幅縮減,2020年美國天然氣發電的需求甚至還逆勢成長2.0%。而高舉「2025非核家園」目標的臺灣,亦將燃氣發電視爲能源轉型的莫大助力

問題是,將燃氣做爲過渡燃料以兼顧減碳與平衡經濟衝擊之舉,看似合情合理,事實上卻存在爭議。今年5月18日國際能源總署(IEA)發佈報告《Net Zero by 2050》所提出的減碳六大措施中,即包含了立刻停止投資新石油和天然氣開發案,原因就在於燃氣發電排碳量雖較低,但仍屬於傳統能源的範疇美國康乃爾大學生態環境生物學系教授霍華斯(R. Howarth)更直指,天然氣對全球暖化的危害遠遠被低估了。

因爲天然氣主要成分爲甲烷(CH4),屬於京都議定書中定義的六種「溫室氣體」之一,減碳的目的是減少暖化,但如今爲了減碳而增加甲烷排放,豈不是捨本逐末。而且,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研究資料顯示,甲烷的百年平均全球暖化潛勢(global warming potential)爲二氧化碳的25倍,20年平均暖化潛勢爲二氧化碳的72倍,亦證明了燃氣發電對環境仍明顯有害。

其次,天然氣從生產到運送至全球各地天然氣儲存設施過程中的泄漏量(1.9~5.6%),也未被考量進去。霍華斯教授更表示,如果是用液化天然氣(LNG)發電,其過程中二氧化碳和甲烷的排放量,比頁岩氣或傳統化石氣至少高出25%。

基此,過去數年間,國際間也漸漸對以燃氣發電作爲過渡到再生能源的橋樑產生質疑,認爲這種能源轉型進程的「過渡」解方恐過於誇大。不過,支持燃氣發電者認爲,隨着技術進步與完善,燃氣發電過程中衍生的甲烷排放與泄漏情況已有改善,且仍具備低成本、發電彈性較燃煤發電爲高、補足再生能源穩定性不足、緩解降低短期空污之急等優勢,使LNG縱然未能如原本預期般提供乾淨能源,卻仍是在排除核能後一個相對可接受的燃煤發電替代方案。

但無論燃氣發電做爲過渡燃料是否符合減碳目標,可以確定的是各國最終的能源發展目標依舊是綠能,也就是再生能源。而且,值得慶幸是今年5月份IEA報告指出,2020年全球再生能源新增發電容量年增率達45%,爲1999年以來新高。尤其是近年來再生能源發電成本急遽下滑,使這樣的極高速成長在2021、2022年亦將是「新常態」(new normal)。反觀臺灣,不僅再生能源發展速度遠遠低於國際平均水準,且在2020年臺灣總髮電量再創新高的情況下,燃氣增長9.57%、燃煤減少0.38%、燃油減少25.47%,而再生能源發電量卻不增反減0.84%。

確實,在執政者排除核能及民衆對燃煤發電造成空污的反感下,再生能源配合燃氣發電做爲過渡能源,已成爲臺灣能源政策的唯一出路。但我國能源97%以上仰賴進口,又再生能源發展緩慢、核能及燃煤發電逐年淘汰下,導致未來臺灣能源供給將有極大比例仰賴天然氣發電。只是,就算先不論前述天然氣發電仍對環境有害的缺失,單是過度集中的風險就讓臺灣的能源安全堪慮,諸如LNG儲存的安全性、天然氣進口的海路恐因兩岸關係中斷。因此,在符合全球減碳趨勢的前提下,政府的能源政策應有更務實的規劃,才能確保全臺能源安全無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