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論》臺灣宜重拾政黨制衡的機制

民主政治就是政黨政治,如果在朝黨獨大而在野黨偏小,則制衡機制大大減損,避免濫權的民主核心價值就無從彰顯。圖/本報資料照片

2024一開年,臺灣就將迎來關鍵的中華民國總統及立法委員選舉投票,目前選情呈現膠着狀態,兩大黨總統候選人民意支持度接近,立法委員選舉朝野政黨選情也在伯仲之間。選舉結果無論執政權歸哪個政黨,該黨在立法院很可能無法掌握過半席次,甚至連最大政黨都不是,甚至可能出現三黨都不過半的情況。政黨之間的合縱連橫將對執政黨產生較大牽動作用;無論如何,民進黨近八年來全面執政的優勢恐將不復存在。

一黨全面執政有其便利之處,行政權與立法權盡歸一黨,權力一把抓,如臂使指,在野黨在大政方針上沒有置啄餘地。一黨全面執政決策效率高,政策與立法即使過程中有爭論,也只是走過場,最終仍由政黨定奪,至於是否稍作妥協,接納在野黨的一部分意見,則奚由執政黨決定。在野黨沒有參與決策與決議的空間,頂多只有政策批判及議事幹擾的餘地,而沒有實質的決定力與影響力。

過去七年多,臺灣的中央政府就是這麼運作的,民進黨兩次中央層級選舉大勝,執政權與立法權盡納囊中,完全掌控政策與立法大權,如何訂立政策、編列預算、立什麼法以及權利如何分配,全然依循民進黨的主觀意志。民進黨也老實不客氣,把權力用滿甚至用過頭,一黨決策、一黨立法、一黨專權,在野黨只能狗吠火車,幾乎成爲民主政治的點綴品。

權力的鐵律是權力帶來腐敗,絕對的權力帶來絕對的腐敗;所謂腐敗,不限於貪腐,濫權也是一種腐敗行爲。絕對的權力必然帶來絕對的濫權,可說是古今中外不變的法則,屢試不爽。

民進黨全面執政的權力濫用情況俯拾皆是,不僅決策、立法與用人一無例外,甚至憲政體制的分權制衡功能不復存在,所有獨立機關的自主機能不見蹤影,媒體全面綠化,公民社會該有的多元性價值也蕩然無存。在野黨批評民進黨七年多來一黨專政,或許言過其實,但說其威權統治堪稱允當。缺乏制衡功能的政治體系,掌權者很難不流於威權治理,一切取決於己意,整個體系臣服於一黨、一人,其意志得以貫徹到底,利益獲得完全保障。民主政治應有的尊重、包容、妥協、多元全然失去依託。

蔡英文總統最近輔選時一再強調沒有「一黨獨大」這回事,又說國會過半好做事,這絕不符實情。論政府的決策影響力,不但是一黨獨大,甚至是一黨獨行其是,對執政黨而言,這種情況絕對好做事,民進黨享受這個便利近八年,對自身是權力的黃金時期,但對臺灣民主而言卻是黑暗時期。近年來海內外興起對民進黨政府「民主獨裁」的批評,可說其來有自,信而有徵。民衆黨黨主席柯文哲甚至提出「民選皇帝」的說法,這一方面源自我們的憲法增修條文授予總統太大、太多權力,卻未課以制衡機制及責任義務,權責極不平衡。另一方面則源自執政黨用權無所節制,以及在野黨太過嬴弱。去年地方公職選舉,執政黨慘敗,主要原因就是衆多民衆不滿執政黨仗勢全權在握而恣意妄爲,集體給民進黨一個慘痛的教訓。

這次總統與立委選舉,民進黨候選人民意支持度未能獨佔鼇頭,多碰到天花板上不去,而期望政黨輪替的民衆超出5成,顯示民衆對一黨獨大的威權統治感到不滿與不耐,產生改弦更張的心意,不再接受一黨獨大變成一黨專斷,再也無法容忍國會過半變成一黨獨裁。未來無論哪一黨執政,只要政黨之間相互制衡的機制迴歸再現,就有希望糾正憲政機關與獨立機關的淪落情狀,讓大法官、監察委員職位不再是政黨打手或政治酬庸,不再是捍衛政權的工具,而黨產會、通傳會(NCC)、中選會等獨立機關有望不再是執政黨的附隨組織。至於警政、檢調單位及文官體制遭政黨惡用的情況應該也會有所改善。立法院變成行政院立法局的現況也有機會調整。

當然,國家重大政策,尤其是兩岸、外交、國防、財經,能源各方面,隨着制衡機制的回覆,將有較大的折衝與調和空間,而不致於偏於一端,全然將一黨狹隘之見直接變成政府的政策。最起碼,貪腐橫行無忌的狀況應受到較大的牽制與監督,不致於太過無法無天。

民主政治就是政黨政治,如果在朝黨獨大而在野黨偏小,則制衡機制大大減損,避免濫權的民主核心價值就無從彰顯。如果朝野政黨實力相當,雖然黨爭比較激烈,但權力專斷的可能性會小些,決策的包容性與周延性可能好些,雖然沒有一個政黨或其支持者完全滿意,但民衆對政府的運行方式可能比較放心,民主品質的維繫也可多一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