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26個微信公衆號被封,起訴稱騰訊壟斷被駁回
南方日報訊 (記者/尚黎陽 通訊員/張遠平 陳中山)4月20日,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首次發佈互聯網領域反不正當競爭和反壟斷十大案例。此次入選的十大案例涉及網絡遊戲、網絡直播、搜索引擎、電子商務等互聯網新興產業,涵蓋了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競價排名、數據抓取、商業詆譭、侵害商業秘密、集體形象商品化權益保護等與互聯網經濟發展息息相關的內容。
近年來,廣東法院受理的不正當競爭糾紛和壟斷糾紛案件逐年攀升,2020年審結該類型案件達897件,同比增長10.9%,約佔全國20%。廣東高院有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廣東法院將繼續依法規範互聯網市場主體經營行爲,通過司法裁判,促進互聯網領域形成公平競爭、規範有序的市場體系,爲推動互聯網經濟發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務和保障。
原告深圳微源碼軟件開發有限公司起訴稱,騰訊科技(深圳)有限公司運營的微信公衆號平臺未經原告許可,擅自封禁原告在微信公衆號平臺上開辦的26個微信公衆號。
原告認爲,這些微信公衆號主要用於公司推廣宣傳和代理銷售,騰訊禁止原告使用合法取得的微信公衆號的行爲,屬於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構成壟斷。原告還認爲,騰訊壟斷的是“移動互聯網的即時通信和社交平臺服務市場”。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爲,原被告雙方爭議行爲所直接指向的“產品”,是微信軟件所提供的公衆號服務,因此,糾紛涉及的產品是“微信公衆號”而不是“微信”。原告的身份不是普通微信用戶,而是註冊運營微信公衆號的主體,相關的商品市場,應該是互聯網平臺在線推廣宣傳服務市場。
法院認爲,能提供互聯網平臺在線推廣宣傳服務的,還有其他社交平臺、視頻平臺、搜索引擎平臺等,原告對相關商品市場界定錯誤,也沒能依據法律要求證明騰訊具有市場支配地位和濫用行爲,故判決駁回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該案一審判決後當事人未提起上訴。
2018年6月27日,暨南大學傳播大數據實驗室發佈了《網絡“黑公關”研究報告》,報告中記載鬥魚直播平臺遭到了網絡“黑公關”攻擊,同時鬥魚直播平臺指稱幕後推手爲虎牙直播平臺。
虎牙公司隨即向暨南大學提出投訴,暨南大學接到投訴後,將報告中“指稱的幕後推手”一欄中的“虎牙”改爲“不明”,併發布了澄清公告。
鬥魚公司2018年8月3日在微博以圖片形式,片段性援引暨南大學更正前的研究報告;2018年8月4日,發佈微博稱上述更正爲“詭異的變動”;2018年8月4日,鬥魚公司微信公衆號發佈文章,稱虎牙直播平臺利用“黑公關”攻擊鬥魚直播平臺。虎牙公司認爲,鬥魚公司上述行爲已經構成商業詆譭的不正當競爭行爲,遂訴至法院。
廣州南沙法院生效判決認爲:虎牙公司與鬥魚公司共同確認雙方是反不正當競爭法所規定的存在競爭關係的經營者。鬥魚公司在其微博賬號、微信公衆號發佈內容、文章傳播虛假信息或誤導性信息的行爲,造成相關公衆對虎牙公司的負面評價,損害其商業信譽、商品聲譽,已經構成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一條所規定的商業詆譭行爲,判決鬥魚公司發佈道歉聲明並賠償虎牙公司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