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解密 國發基金投資宇昌有三前提

政治中心臺北報導

宇昌技案在今天解密兩份原列機密公文 ,當時擔任行政院院長的蔡英文都有簽署,在第一份由蘇貞昌及蔡英文核可的公文中,訂出三項合作案的三前提,包括未來在臺灣設立大量生產工廠等。國民黨立委質疑,開發基金投資門檻是須在臺灣設置大量生產工廠,可是根本沒做到,全案卻照樣實施,其中疑點重重。

這兩份解密公文,都由當時擔任經建會主委國發基金召集人何美玥簽出,第一份在96年2月9日專籤給當時的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及院長蘇貞昌籤核,主旨是「擬請同意中央研究翁啓惠代表本院與Genentach生技公司洽談合作事宜,請鑑核」。說明中包括:「擬給予翁啓惠院長下列授權以利爭取:若Genenteck同意: 1.新公司設在臺灣。2.臨牀實驗在臺灣及美國同步進行。3.未來大量生產之工廠在臺灣。則我方同意:1.開發基金在2000萬美元範圍內參與投資新公司。2.Genentech可以得到技術股(10%範圍內由翁院長談判)。3.未來之生產工廠開發基金在30%範圍內參與投資。」

至於第二份在 96年3月21日的極機密公文,主旨:「有關中央研究院翁啓惠院長等人爭取與Genentech公司合作開發治療AIDS藥物ani-CD4一案後續辦理情形,謹籤請鑑察。」這也是第一次看到公司名字爲TaiMed(臺茂,宇昌前身),記錄由TaiMed支付簽約金、產品銷售後的權利金等進度,說明中包括「嗣翁院長與何大一院士陳良博院士等人於3月1日以擬在臺設立之TaiMed Group名義赴Genentech作初步洽談,希望合作開發Genentech併購Taox所取得之TNX-355,雙方並約定於3月14日再作研商。」而這份機密公文,何美玥簽出後,僅由蔡英文在22日籤準。

對於外界質疑是否有任何文件資料顯示,當時的行政院副院長蔡英文卸任後將擔任宇昌負責人,前經建會主委何美玥今天說「完全沒有,我用我的人格保證」。此外,媒體報導,前立委高育仁受訪時透露開發基金拒絕投資Tanox的愛滋病藥物,卻挹注宇昌。何美玥對此解釋,這是不同的案,宇昌是研究開發新藥、Tanox案則是投資藥廠案,而且投資金額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