灌醉女助理搬到主臥性侵 老闆妻還幫勸「妳當小老婆」

記者黃翊婷臺北報導

新竹劉姓老闆對女助理小莉化名)有好感,竟利用不知情的妻子(現已離婚)邀請對方到家中共晚餐,再趁着酒後昏沉時性侵得逞,事後甚至傳訊息希望將人收編成爲老婆,「今後的生活由我來照顧妳,3人共同把公司做得更好」。小莉確定自己遭性侵憤而離職,考量將近2年才決定站出來報警並提告。

小莉聲稱,2011年4月30日獲邀到劉姓老闆家吃晚餐,因爲工作關係她與老闆一家人熟識,起初並未起疑,飯後想離開卻被老闆娘以「隔天五一勞動節放假」爲由留下,雖然人不舒服不想喝多,無奈對方一直勸酒無法拒絕,到最後喝到不醒人事,直接倒在沙發上休息,還是老闆娘將她扶進主臥室休息。

▲小莉隔天醒來發現下體疼痛,懷疑自己遭老闆夫妻設局性侵。(圖/達志示意圖,與本文當事人無關,下同)

然而,隔天醒來小莉發現下半身衣物不見了,而且下體疼痛,趕忙穿好衣服跑出去找老闆娘想問清楚發生什麼事,結果只得到「酒醉倒在沙發上」的答覆,直到事發2、3天后才確定真的遭性侵,「是她(老闆娘)跟我說的,事情已經發生就要解決,所以希望我當她老公的小老婆。」後來又收到老闆傳來的訊息,承諾要照顧她今後的生活,還要3個人一起把公司業務做得更好。

對此,遭指控性侵的劉男反駁,當天小莉確實是睡在他的房間,「她是喝到一半跑去上廁所,因爲很久沒回來我才走去察看,結果就發現她全身裹着棉被躺在牀上,老婆後來也進到房間休息,我整理瓶瓶罐罐就在沙發上坐着睡覺,想享齊人之福只是編出來的謊言。」

劉妻勸小莉喝酒,事後還幫丈夫遊說讓她當小老婆。

小莉以爲當時是遭老闆夫婦設計,離職2年後纔敢出面提告。這起案件一審法官覺得疑點太多判劉男無罪,二審法官卻認定有性侵,改依乘機性交罪判刑3年8個月,全案最高法院發回更審。

高等法院法官認爲,劉男在一審時有承認做錯事,因此不採信男方說詞,但考量到他事後賠償50萬元和解,也獲得小莉原諒,因此改判處有期徒刑2年、緩刑4年,緩刑期間須交付保護管束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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