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半空服員入工會將勞資協商 長榮先聲明:禁差別待遇條款
▲長榮航空逾半空服員加入工會,將展開勞資協商。(圖/記者季相儒攝)
記者賴文萱/臺北報導長榮航空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在桃園市勞動局的見證下,經過2天半的名單核對,確認桃空職工會符合團體協約法第6條第3項第3款的法定資格,足以代表所有長榮空服員與公司協商締結團體協約。長榮航空對此表示,尊重與肯定,會盡快擇日與桃空職工會展開團體協約協商,但基於公平原則,已向工會提出禁止差別待遇條款作爲協商團體協約的訴求。長榮航空於今年3月1日收到桃空職工會正式來函提出團體協約協商訴求,開始與桃空職工會進行法律資格認定的程序。勞資雙方透過銀行轉帳資料覈實會員名冊,確認參加桃空職工會的會員人數超過長榮航空空服員總人數的一半,已符合團體協約法的法定要件。
▲長榮航空將展開勞資協商,已先向桃空職工會提出禁止差別待遇條款作爲訴求。(圖/記者季相儒攝)對此,長榮航空表示,感謝桃園市勞動局秉持公正的原則居中協調,讓雙方自3月22日開始進行覈實會員名冊作業,由於覈對程序順暢,本以爲要進行爲期6天的核對,在短短2天半內審查完畢。但長榮航空進一步說,基於公平原則,已向桃空職工會提出禁止差別待遇條款作爲協商團體協約的訴求,全體空服員將會一體適用最新、最優的勞動條件。另外也已向其提出應約束會員不得對本公司員工有任何霸凌、人身攻擊或是其他違法、不當侵害行爲,這是長榮航空的堅持,也是公司對所有員工的承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