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改革法案今天生效 監院接力聲請釋憲

繼賴總統聲請釋憲後,監察院(圖)昨也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記者林俊良/攝影

國會改革法案今天生效,總統府等四個憲政機關接力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繼賴清德總統前天提出釋憲聲請後,監察院昨天宣佈基於憲法與大法官曆次解釋畫定之框架及國際人權公約意旨,決定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及暫時處分。

據瞭解,民進黨立院黨團今天將遞狀聲請釋憲,行政院至遲明天行政院會後送出,行政院長卓榮泰昨天表示,覆議案聚焦法案「窒礙難行」,釋憲要強調「違憲不可行」,將透過院內程序在最快時間做出決定。

藍批抹黑立院監督權

國民黨昨批評,監察院長陳菊所帶領的監院,面對光電、3+11、疫苗口罩、雞蛋等重大爭議案件全都裝聾作啞,卻抹黑立法院的監督權,只讓全民看見監察院的無能與賴清德總統的狂妄與獨裁。

國民黨發言人楊智伃表示,監察院八年來功能不彰卻阻撓國會改革,面對臺灣第三波民主改革,國會改革勢在必行,立法院擔起大法官釋字給予的權力盡力爲民除弊、監督發聲,監察院宣稱維護五權憲法分立,院長陳菊迄今主張廢除監察院卻仍尸位素餐,坐領高薪、喊廢監察院、對弊案毫無作爲,根本是把監察院當成養老院。

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昨天表示,監察調查權是憲法賦予監察院的核心職權,專屬監察院行使,不容妨害與侵犯。我國目前仍是五權憲政體制,立法院調查權與國外三權分立之國會調查權明顯殊異,不應混淆。立法院與監察院應依憲法各司職權,不應相互影響與妨害,未來我國是否朝三權分立發展,監院均表尊重,但修憲前各院均仍應尊重五權憲政體制。

監察院秘書長李俊俋(右)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部分條文擴大調查之規定,已侵害憲法所賦予監察院之核心職權。記者林俊良/攝影

李俊俋:調查權屬監院

李俊俋表示,「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案」部分條文擴大調查之規定,已侵害憲法所賦予監察院之核心職權,如正式施行,將造成行政機關疲於奔命,若監察院與立法院未來調查結果歧異,更將導致公務人員無所適從,混亂政府運作,且立法院調查權非行政責任或刑事責任之訴追,與監察調查權及司法偵查權之行使明顯有別,三者本質大不相同,立委不應擴權扮演檢察官或監察委員角色,混亂憲政分際。

黃國昌:李當年挺改革

李俊俋稱支持三權憲法精神,但不是用國會改革法案,民衆黨團總召黃國昌說,李俊俋自己在二○一二年說過,「在體制混亂還沒有辦法釐清、我們無法透過修憲改變時,我們至少應該要做什麼事?我們至少應該要做的,就是國會的調查權,以及實施調查權會用到的聽證制度建立起來。」李俊俋可以回去溫習當年說過的話。

二○○五年至二○二三年間,憲法法庭及大法官時期(舊制)僅做出三次暫時處分裁定,短則五天、長則七十一天,在野黨可能利用空窗期執行新法規定。卓榮泰昨呼籲,爲維護憲政穩定與五院平衡,大法官解釋後纔是對法律做正面或反向思考的時刻,希望每個憲政機關嚴守分寸,在此前不應有太多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