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音樂師帶女學生上摩鐵 1個月3次害「中獎」下場曝光

一名國中音樂老師竟然帶女學生到摩鐵發生性關係,還害女學生懷孕。(示意圖,達志影像/shutterstock)

雲林一間國中音樂老師竟然跟未滿14歲的女學生談戀愛,還帶女學生上摩鐵,一個月內發生3次性關係,還讓女學生「中獎」懷孕,女學生父親大怒報警。臺南高分院認爲男師爲人師表,不知善盡保護照顧未滿14歲女學生責任,反圖滿足一己之性慾,造成對方年幼懷胎身心受創,判他3年4月徒刑。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男師於去年1、2月,三度帶未滿14歲女學生到摩鐵發生性行爲,之後少女懷孕,父親得知內情後氣得立刻報警處理,全案才曝光。

男師的辯護律師主張,原告與被告當時是男女朋友關係,並非以一夜情方式滿足色慾,且發生關係有取得少女同意,並未違反對方意願;且被告犯後處理態度良好,已賠償少女及其父親70萬元,請求減刑。

但臺南高分院法官表示,被告爲人師表,未能恪守師生分際,反圖滿足一己性慾,已嚴重悖於師道倫常,與少女交往、性交,進而造成少女年幼懷胎受孕,戕害其身心健全成長及其對師長信賴。

法官說,且被告前於2015年間,曾因同此類型案件經緩起訴,竟不知警惕,再以類似手法爲本件犯行,因此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刑3年4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