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吊銷“黴大米事件”幼兒園的辦學資格

(原標題哈爾濱吊銷“黴大米事件幼兒園的辦學資格

原標題:哈爾濱吊銷“黴大米事件”幼兒園辦學資格

新華社哈爾濱8月9日新媒體專電記者潘祺 楊思琪哈爾濱市南崗區人民政府9日通報了“冠童幼兒園使用黴大米事件”調查處理結果。通報稱,所檢測大米中含有黴變的大米粒一定量的赭麴黴毒素A,只是含量沒有超出國家標準限量值;冠童幼兒園使用黴變大米,屬於生產經營黴變食品的行爲,依據有關規定吊銷其餐飲服務許可證》,作出停止招生、停止辦園及吊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的行政處罰,幼兒園對家長進行相應賠償。

7月26日下午,位於哈爾濱市的冠童幼兒園內,有幼兒家長髮現該園使用的大米有變質跡象,引發家長集聚。接到情況反映後,南崗區委、區政府迅速啓動應急預案,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黴變大米進行異地扣押,並現場進行證據採集。

27日,南崗區委、區政府就此事件召開專題會議,出臺儘快出具大米檢測結果、組織兒童進行體檢以及對區教育局和區市場監督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免職等處理決定。

針對網友質疑該園一年收費數萬元爲何還用過期食材、該園資質證書是否齊全、事件進展等,新華社“中國網事”記者進行了深入調查。7月29日,新華社播發《一年收數萬元學費,還給孩子吃發黴大米?——哈爾濱一違規幼兒園被查封》,引起網友廣泛關注。

通報稱,8月1日,黑龍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出具了哈爾濱香米皇家貢米、煮熟米飯的檢測報告。檢驗結論爲:經抽樣檢查,哈爾濱香米中檢出赭麴黴毒素A 2.1ug/kg、皇家貢米中檢出赭麴黴毒素A1.8ug/kg、煮熟米飯未檢出赭麴黴毒素A,檢出的赭麴黴毒素A均在國家標準 5.0 ug/kg範圍之內,家長最關心的黃麴黴毒素B1三種樣本均未檢出,所檢項目符合國家標準要求。

經黑龍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檢驗檢疫技術中心工作人員說明,抽樣過程中挑選了外觀上黴變較嚴重的大米進行抽樣,抽樣方法按照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總局下發的《食品安全抽檢實施細則》〔2016年版〕中規定的抽樣方式和數量執行,檢測中對《食品安全抽檢實施細則》〔2016年版〕中規定的全部安全衛生指標進行了檢測。檢測結果表明,在大米樣品中檢測出含有一定量的赭麴黴毒素A,顯示在所檢測大米中含有黴變的大米粒,只是含量沒有超出國家標準的限量值。

南崗區市場監督管理局表示,黴變和感官性狀異常的大米不宜食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六項,冠童幼兒園使用黴變大米,屬於生產經營黴變食品的行爲,當事人行爲針對的是幼兒羣體,社會影響較爲嚴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第四條規定,屬於明知故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四項,吊銷其《餐飲服務許可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五條的規定,冠童幼兒園法人代表五年內不得申請食品生產經營許可,或者從事食品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擔任食品生產經營企業食品安全管理人員

此外,南崗區教育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教育促進法》第六十二條的規定、《教育行政處罰暫行實施辦法》第十六條的規定,對冠童幼兒園作出停止招生、停止辦園及吊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辦學校辦學許可證》的行政處罰。

南崗區衛計局組織專家組確定了兒童體檢方案。7月30日,哈爾濱市兒童醫院開闢了兒童體檢綠色通道,組織專家利用休息日爲兒童進行體檢。區教育局通過點對點發短信、打電話等方式,逐一通知到全體兒童家長,共有32人蔘加體檢。

哈爾濱市兒童醫院專家對每名兒童的體檢結果進行評估,針對部分兒童檢測出的心肌酶高、轉氨酶高、腹腔淋巴結等問題,專家認爲,很多因素可能導致這些現象,如上呼吸道感染、氣管炎肺炎、細菌、病毒、支原體感染、藥物因素等。

目前,南崗區政府已協調冠童幼兒園以一次性支付現金的方式,退還家長未發生的費用,賠償3個月園費,併爲每名幼兒購買一份5000元健康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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