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消費免稅額2萬挨批太低 關務署在研議1事了

海關報稅申報紅、綠線(圖/吳靜君攝)

旅客攜帶自用及家用行李超過免稅額限制2萬元,民衆到國外購物卻很容易超過限制。關務署表示,確實有研議調整2萬元。

根據《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規定,旅客攜帶 自用及家用行李物品(管制品與菸酒)其總值再完稅價格2萬元,予以免稅,但是如果超過2萬元就必須要申報。

如果超過2萬元以上,但是已經完稅,復帶回來是不課稅,關務署發佈解釋,民衆只要提出證明就可。

簡單而言,如果民衆是海外網購、國內買的精品包包,都超過2萬元,民衆想要帶出國,再帶回來時要保留購買時的收據、發票、購買證明等,就不會再被課稅。

但如果是免稅店購買帶出國因爲「未稅」狀態,再帶入就可能會被課稅。

不過最外界所疑慮的是,旅客攜帶自用及家用行李物品限制2萬元免稅,民衆海外消費隨便買個皮夾、手錶甚至是手機,單個可能都超過2萬元,是否可能調整免稅額,關務署表示,外界有提議要調整到5萬元,不過免稅額、實際內容還在研議當中。

財政部表示如果要修正免稅額,只要修正《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財政部預告、蒐集外界意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