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檢要求重判12年! 三星少主李在鎔涉嫌行賄朴槿惠

韓檢要求重判三星少主李在鎔12年。(圖/路透社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南韓三星集團副會長李在鎔因捲入前總統朴槿惠的「閨蜜門」醜聞而被審訊,根據《韓聯社》報導,南韓檢方今(7)日對他求處12年徒刑法院預計於27日宣判。現年49歲的李在鎔自今年2月就被羈押,他的罪名包括向朴槿惠行賄和向其閨蜜崔順實捐款,以爭取官方協助三星集團子公司併購。

根據韓國亞洲經濟》報導,當地時間下午2點,首爾中央地方法院李在鎔和4名前三星集團高級主管進行公審。特檢組考慮到李在鎔等人否認嫌疑,加上該事件爲「閨蜜門」的核心,因此向法院要求判處重刑。另一方面,辯護律師團認爲,特檢組的調查不合理,也沒有直接證據指向罪名,預計將做出無罪辯護。不過特檢組表示,根據相關人士證言和間接證據,就足以證明李在鎔有行賄嫌疑。

▼「閨蜜門」醜聞爆發後,總統朴槿惠在演說中向人民道歉。(圖/達志影像美聯社)

李在鎔先前爲解決集團問題,向崔順實女兒馬術訓練提供支援,也向「Mir財團」與「K-Sports體育財團」捐款,涉嫌行賄433億韓元(約新臺幣11.5億)。李在鎔自2月28日被獨立檢察組起訴後,正式審判自4月7日起到終審判決爲止,一共進行了53次審判,期間共有59名證人出席。朴槿惠作爲最後一位證人,最終拒絕了傳喚。朴槿惠也因「閨蜜門」風暴去職受審。

李在鎔的辯護律師團認爲,特檢組沒有直接證據指向行賄罪名,預計將做出無罪辯護。(圖/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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