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二幹貯與核一停機 --關於反核的妄言
時代力量黃國昌要求核電定期除役,反對核廢料。(圖/記者陶本和攝)
立委參選人黃國昌及媒體人馮光遠召開記者會痛批原委會月初通過核二幹貯設施建築執照,痛批此爲浪費人民納稅錢,又順帶提及核一廠一號機停擺超過200天也沒有影響用電,批評國民黨「不斷浪費臺灣人民納稅錢」。個人讀到此新聞深感黑白顚倒莫此爲甚。
何謂幹貯?
一般而言,反應爐中的燃料在使用18個月後將分批替換,新燃料將置入反應爐,而將用過燃料由反應爐中取出置於電廠內之用過燃料池中。早期設計之核能電廠,用過燃料池容量不足以貯存40年(核電廠設計年限)之用過燃料。一般作法是將已存放於用過燃料池中多年,放射性已大幅降低之「舊」用過燃料棒由池中取出,騰出空間以貯存剛由反應爐中取出之「新」用過燃料棒。
因於池中置放多年後取出的用過燃料棒放射性已大幅降低,不必置於水池中散熱並利用水作爲幅射屏蔽,慣例是將其予以乾式貯存置放於廠區。乾式貯存爲將用過燃料置於圓筒型之鋼桶中,在桶中並充以惰性氣體。鋼桶以焊接或螺栓密封,並將鋼桶置於鋼筋水泥製成之圓桶中提供進一步的放射性屏障。包括美國、加拿大、俄國及日本等全球已有二十個國家上百座乾式貯存場使用中。
乾式貯存極爲安全,成本低廉,但因新北市拒絕頒發核一廠乾式貯存場之使用執照,臺電只好編列110億元的預算將其送往國外處理。其後立法院又決議在預算通過前臺電不得將境外處置案招標,臺電只好暫停其作業。
核一、二兩廠共四部機依期程在明後兩年均將更換新燃料棒。目前用過燃料池均已滿載,若無法將貯存多年之舊燃料棒移出置於乾式貯存場,騰出空間置放「新」用過燃料,核一、二廠將在2年內(2017)提前除役。核一、二兩廠提供臺灣北部30%用電,如境外處理叫停,唯一能確保北部供電安全的作法就是在覈二廠立即興建乾式貯存設施,這也就是爲何原委會通過在覈二廠興建乾式貯存場的原因。
原委會此舉,一方面在確保北部地區供電安全,另一方面也可爲人民省下100億的境外處理費用,何謂「不斷浪費臺灣人民納稅錢」?
至於核一廠一號機事件另行說明如下:
核一廠一號機在2月初已大修完畢,但因立法委員有意見無法運轉,使得7月初臺電備轉容量只剩2%,只要有一部火力機組跳機即將全臺限電。200天來臺電不得不動用極爲昂貴的燃氣發電取代。核一廠一號機每天可發1500萬度電,以燃氣取代每天發電成本增加2600萬元,200天下來發電成本增加50億元。
兩年前核二螺栓事件因劉黎兒等散佈錯誤訊息,也使核二機組無法依期運轉,以燃氣電廠取代的成本也是60億元。
臺灣今日的最大問題就是對電力事業極爲外行的反核人士,一再發表錯誤訊息誤導大衆,今日黃、馮兩人就是最佳寫照。
拜託反核人士不要再害死臺灣人了。
●作者陳立誠,吉興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88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來稿請寄editor88@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