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座繫安全帶「狗不理」 警:也要固定
小型車後座強制系安全帶2月1日正式上路,臺東劉姓駕駛昨天后座載了只拉不拉多犬,員警攔下勸他要將狗兒「固定」,並未開罰。臺東縣警察局交通隊表示,現階段沒有寵物未系安全帶處罰規定,但寵物若在車內不安份確實會影響安全,建議駕駛人還是將寵物固定比較保險。
從昨天起,12歲以上或36公斤以上小型車後座乘客未系安全帶,將對駕駛人開罰,一般道路處1500元罰鍰,高、快道路處3千至6千元罰鍰。有部分駕駛人看到警察攔檢時,後座乘客才趕快繫上安全帶,北市交大執法組組長黨一凡表示,將由員警目視判定,如果乘客能即時繫上安全帶,會從寬處理。
至於不予舉發的例外情況包括:經醫療機構證明傷病乘客無法系安全帶者;計程車載到未能正常系安全帶的兒童;民國80年7月1日前領照的小客車,或97年1月1日前出廠之小客貨兩用車。新北市警局交通大隊昨天就攔查到一輛在97年前出廠的小客貨兩用車,後座乘客沒有系安全帶,但認爲符合例外條款未開罰。
另外,臺東劉姓男子昨天后座載了只拉不拉多犬,員警攔下勸他要固定狗狗,劉男雖抱怨連連,還是把狗綁好,由於現階段沒有寵物搭車要系安全帶的規定,警方並未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