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博「撿屍體」性侵案翻盤 高三少女自願參與活春宮
花博撿屍性侵案翻盤!臺北市警中山分局進行調查後,少女供稱兩人在圓山花博公園入口廁所旁做愛,是出於自願,也坦承兩人是男女朋友。在戶外的長椅上演活春宮,涉嫌《刑法》妨害風化罪,由於此案爲公訴罪,已將兩人函送少年法庭審理。
5月29日的凌晨2時左右,這名少女在花博疑似遭性侵,事後在媽媽及哥哥的陪同下回家,但當時家人並未多問,之後影帶曝光,家人才知道發生什麼事。但當時少女向警方說,「我自願的,我們是男女朋友」女方家長也知道兩人的男女朋友關係,所以沒有向男方提出告訴。
▲花博撿屍案最後證明是兩情相悅,也讓人擔心,類似「撿屍奇案」會不會越來越多。(圖/取自網路)
只是少女的姊姊曾經出面,表示影片中的女子是目前就讀高三的妹妹,而男子可能是妹妹的陳姓友人(28歲)。而這名陳姓友人曾就讀東南科技大學,服役時曾涉及妨害性自主案,由於罪證不足,所以獲判無罪。
她懷疑,男子是趁妹妹酒醉無意識時性侵,因此大罵男子「禽獸」,並痛批其變態行爲像是在「姦屍」。
此事發生在今年5月29日凌晨2時左右,有一對男女進入花博廁所,女子明顯喝到爛醉,而男子撫摸親吻對方一陣後,將衣服褪下,趴在女子身上翻雲覆雨30分鐘,過程全被園區監視器拍下,直到6月24日才曝光。
花博「撿屍」演活春宮 少女姊出面罵男子禽獸「姦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