謊稱罹癌請病假 陸軍排長詐僞造判1年2月
李姓志願役陸軍中尉排長爲取得請假期間免除職役,竟謊生罹癌、還僞造診斷證明,臺中地院判他1年2月刑期。(林欣儀攝)
擔任國軍陸軍志願役的李姓中尉排長,爲了能請假以免除職役,竟在網路下載醫院的診斷書格式、再利用修圖軟體修改內容,謊稱自己罹患「間葉層腫瘤」,前後共向軍方請假3次、總計達16天,最後因其連長到醫院探視卻找不到人,才戳破李男謊言,臺中地院依違反《陸海空軍刑法》的免除職役詐僞罪判李男1年2月刑期。
判決書指出,李姓男子從2016年11月開始、擔任陸軍機械化步兵第333旅第3營第2連志願役中尉排長職務,在2019年8月間,他因個人因素想要請假,爲了在請假期間免除職役,竟異想天開,在自己位於臺中市的住處、透過網路下載林口長庚醫院的診斷書後,竄改其內容。
李男以修圖軟體竄改該診斷書患者姓名、年籍資料與身分證字號等,並將罹患病症改爲確診罹患「間葉層腫瘤」,之後謊稱自己罹患癌症,並將變造後的診斷書以LINE傳給其長官廖姓連長,藉此從8月28日晚間開始、連續請了6天病假。
順利以假證明書請假6天的李男食髓知味,又於病假將屆滿前、於9月2日以同樣手法變造罹患癌症診斷證明書,再於當月4日傳給廖姓連長並要求請假至9月9日晚上12時止、前後2次請假共11天,而廖姓連長因看到李男僞造的診斷書而陷於判斷錯誤,也覈准他免除請假期間職役。
直到第2次請假屆滿前,李男再度以同樣手法向廖姓連長請第3次病假,這次請假日期從9月10日晚上6點至15日晚上12時,也獲得准假,但因廖姓連長心覺怪異,特別在9月13日赴醫院欲探視李男,卻在醫院找不到他人,查詢後也發現沒有李男就醫紀錄,才戳破這起謊言。
法官認爲,李男身爲國軍志願役軍官,卻沒有尊法守紀,還變造醫院的診斷證明書內容及掛號紀錄等,只是爲了免除請假期間職役,嚴重破壞兵役公平性、危害軍隊戰力與國家安全,決定判他1年2月刑期,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