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發電貴鬆鬆!日4電力公司申請「重啓5座核電廠」

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日本311地震引發福島核災,事後各家核電全面暫停運轉進行檢查政府也着手製定新的核電安全標準。日本原子能規制委員會下週在覈電站實施新安全標準,5日下午北海道關西四國九州4 家電力公司完成通知手續,考慮申請5座核電廠10機組重啓的安全審查

福島事件後,各家電力公司依照規定,重啓核電廠必須經由地方政府同意。除了4 家電力公司提出申請外,對東京電力公司來說,核災後火力發電所需燃料費暴漲,成爲巨大的財務負擔,已連續3年虧損,如今社長廣瀨直己拜會新潟縣柏崎市長田洋,並提出說明,希望申請重啓柏崎刈羽核電廠6、7號機組的安全審查。

▲福島核災後,日本各家核電廠全面停運檢查。(圖/翻攝自網路)

提出申請的是北海道電力公司泊核電廠1至3號機、關西電力公司大飯核電廠3、4號機,及高濱核電廠3、4號機(位於福井縣)、四國電力公司伊方核電廠3號機(位於愛媛縣)、北九州電力公司川內核電廠1、2號機(位於鹿兒島縣),共5座核電廠10機組。

實施審查的原子能規制廳,擁有因應核電廠設備及地震、海嘯專長爲主的職員,以80人組成3個小組,針對每座核電廠進行審查,審查時間需半年以上;作業結束後,電力公司是否能重啓核電廠,還須獲得核電廠所在的地方自治體同意。日本吸取核災教訓停機的核電廠若要重啓,必須符合新標準,關卡重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