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層警要求停止防疫稽查勤務 警政署強調取締依法有據

警政署強調有依法配合防疫措施義務。(林鬱平攝)

針對有基層員警認爲警察取締民衆未戴口罩於法無據,要求停止所有警察防疫稽查勤務,警政署21日表示,警察除擔負治安維護的責任,也是國家防疫陣容中不可或缺的成員時值疫情嚴峻期間,更需與其他行政機關戮力同心,來完成各項防疫工作

行政院長蘇貞昌今日也要求各部會應落實執行各項防疫措施,並要求警政署針對民衆外出未戴口罩、室內外活動人數超過指引規範,及應歇業商家繼續營業狀況落實執法。

警政署表示,依行政程序法管轄權規定警察機關逕行查報並製作調查筆錄後移送主管機關處理,系屬對於違反行爲之舉發,並未逕爲裁罰行爲,尚無違反行政程序法。

警政署已通令各地警察局依據「轄區特性、防疫需求、勤務衡酌」等因素,執行因地制宜的防疫稽查作爲,警政署強調,依據「傳染病防治法」第17條、第38條、第41條及「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7條,明定警察具防治傳染病的任務,併爲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編組成員,自有依法配合指揮官各項防疫措施的義務。

其實,不僅只有警方要取締民衆未戴口罩,北市衛生局也授權市府其他單位,若主管的範圍內發現民衆有未戴口罩、羣聚等違規行爲,各單位都可直接依法開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