爽航警老實被免職罰太重?警政署搬法條迴應 基層:勤務變輕鬆
航警局安檢大隊第一隊警員陳以倫到衛生福利部桃園醫院施打疫苗。(圖/中央社/施宗暉攝)
日前,以航警局警員身份考上警大公共安全研究所榜首的陳以倫,在發表考取研究所錄取心得時,因自爆過去自己都在打混摸魚,表示「我畢業就來到航警局,我103年畢業至今沒有受理過任何報案,沒開過任何罰單,基本上每天都是在過退休生活,幾乎2個月就出國玩,根本與社會與警界脫節」,荒謬言論引發各界抨擊,警政署今(16)日因此將其免職,並取消其研究所複試資格,消息曝光再度掀起社會爭議。
航警局第一個施打AZ疫苗的警員陳以倫,因順利考取警大公共安全研究所榜首,應要求替補習班撰寫推薦文,結果卻在文中炫耀過去7年日子過太爽,一夕間樂極生悲,暗指航警局超好混的浮誇言論遭外界砲轟,即使他出包後火速撤貼文、公開道歉,盼各界給予他一個機會,但通通爲時已晚,不僅心得文截圖已遭網友檢舉,航警局獲悉後,日前先送上一支記過,並將其調離原有職務,今日中午,警政署更祭出重懲,認爲陳以倫言論浮誇不實,嚴重影響警譽,經查其連續6年考績評列乙等,歷任幹部均考覈評語皆爲不佳,遂直接以2大過方式將他免職,連帶主管也要被追究行政責任,警察大學亦宣佈取消陳以倫碩士班考試複試資格。
陳以倫遭遇一連串懲罰的資訊曝光後,PTT跟着熱議起來,許多鄉民認爲這就是人在福中不知福的現世報,表示「這就叫過太爽不知低調」,但也有人批評警界懲罰根本沒標準,忍不住開酸「共產國家喔?說實話也被炒,笑死」,還有人高呼「這直接免職就太誇張了,一堆犯罪的也沒這麼嚴格。」並舉例先前警政署長陳家欽愛將張博鈞涉酒駕的案件,稱他列管未滿3年,事後竟然就調升爲刑大司法組長;此外,還有臺中市警局交通大隊吳姓警官,曾性侵警大女實習生,行政究責不過判休職,也未被免職,反觀陳以倫只不過說了個大實話,卻落得如此下場,因此該網友提出建議,表示「講真的直接調他去雙北一級戰區,蹲好蹲滿痛苦幾十年都比較好」,同時他也研判「我看行政訴訟應該是有得打了。」
一名航空警察局安檢大隊陳姓男子,自爆「航警局爽生活」,據悉航警局長林順家仍爲此震怒,警局也將懲處記過1次並調整職務。(圖/翻攝臉書)
對此,航警局督察長黃惠生出面解釋,指陳以倫的行爲確實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第4條第1項第2款「公務員未得長官許可,不得以私人或代表機關名義,任意發表有關職務之談話。」第5條「公務不得有驕恣貪情,奢侈放蕩等足以損失名譽之行爲。」又他將考取研究所心得公然PO於網路,也違反《警察人員服務守則》第10條「警察人員應重視榮譽……不得有損其職位尊嚴或職務信任之行爲,以維警察人員形象」,加上《考績法》第12條第3項規定「言行不檢,致嚴重損害政府或公務人員聲譽,有確實證據者」,綜合上述,航警局纔會祭出2大過重懲。
不過對比過往案例,許多言行失檢或觸法的警員也沒有遭到免職,如太陽花學運時期,臺中市霧峰警分局蘇姓警員在臉書嗆「停休!北上立法院抓女暴民…套子我帶了,準備被我X暴吧!覺得帥氣」,還有警員留言迴應「要把魏揚打到胃潰瘍」,2警不當言論均觸法遭法院判緩刑,但事後也僅被記過調職。另外近期的松山、北投之亂,警察嚴重違反警紀,格式化監視器、跟黑幫喬和解、讓黑幫老大在偵查隊管制區探望小弟等,各種違法行徑樣樣來,也未有警員、警官被記大過,由此可見,陳以倫白目炫耀過太爽遭免職,有違反法律比例原則之慮。
針對航警局高層雙標剝奪基層警工作權的罵聲,警政署人事室再度引援法條迴應,陳以倫收到免職處分若不服,可依據《公務人員保障法》30條第1項規定30日內向「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提出覆審,如覆審結果也不滿意,可再提行政訴訟交由法院裁定最後結果。
據悉,近年臺陸停止兩岸交流、陸客自由行,加上去年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爆發,旅客入出國境運量大降,航警局「勤務確實有比以往輕鬆」,不過航警基層進一步解釋,航警安檢單位絕非如陳以倫所言,是一個「過退休生活」的單位,負責入出境旅客行李、人身安檢,業務本來就相當繁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