稽查員改行當白手套 行賄桃環保官員市府前大膽拿錢

5名桃環保官員市府大膽拿錢,桃園地院依貪污罪判刑2至10年不等。(蔡依珍攝)

曾任桃園縣政府環保局稽查員的徐姓男子,轉業以環保科技公司幌子,當「白手套」行賄5名環保局官員,大喇喇在市府前收受賄款,不但稽查員受不了誘惑泄漏稽查結果公關隊員也幫忙提前通報,甚至有技士幫忙偷天換日掉包採檢水樣,桃園地院依貪污罪判刑2至10年不等,全案可上訴。

曾任4年桃園市環保局稽查員的徐姓男子,離職後開設環保顧問公司,深知環保設備代操作業者千方百計避免稽查,打着環保局核可簽證技師名號當「白手套」,利用過去人脈幫業者行賄官員。

徐男百貨公司禮券及悠遊卡儲值方式行賄蔡姓稽查科約助理,泄漏環保局稽查結果、轄區分工、值班表。另以5000至1萬5000元現金要求林姓稽查科約僱助理不開單或抽單。

徐男另以「每月2萬元」代價,向公關室許姓隊員、委外管理「桃園市政府環境稽查雲端平臺」的鄭姓組長取得稽查平臺的帳號密碼,獲取各地陳情內容派案進度,及稽查結果,甚至關說放水。

陳姓水質土壤保護科技士最誇張,不但把突襲稽查的廠商名單和確切時間公務信箱寄到自己私人信箱,再把信箱的帳號密碼交給徐男,每家廠商索賄1萬元,讓業者可以提早加水稀釋、變更製程以利排放的廢污水而通過檢驗,甚至有公司被查獲3次、面臨停工,陳索賄8萬元提供「3/30,上午9點」的稽查資訊

陳姓技士更曾偷天換日,幫忙掉包稽查員採集的硝酸鹽氮超標的採樣水,讓排放污染的廠商免責,甚至指示採集人員不用送驗,每次事成都向徐收取業者的賄款,一行人大膽多次把車停在市府廣場前,就在車內收受賄款。

涉案的環保局官員和業者多達11人,蔡、林、陳、許、鄭等5名環保局人員坦承不諱,並繳回犯罪所得22萬元、2萬元、24萬元、16萬9000元和36萬6000元,分別被判處8年、2年、10年、7年半和7年徒刑,5人案發後都已去職,其中陳姓技士被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判撤職。

擔任白手套的徐男得易科罰金部分共應執行1年,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3年,其餘涉案的5名業者均獲緩刑。